(1)哲學是研究思想、行為和社會活動之間的關系,即如何認識和改造世界。很多方面,比如倫理學、美學、邏輯學甚至實驗學科,比如建築學、數學,都涉及哲學問題。因此,當用某種哲學思想來解釋和實驗具體學科時,就會出現許多哲學分支,比如藝術哲學、心理哲學、宗教哲學,甚至數學哲學和語言哲學。
(2)以神性為特征和主題的基督教思想(天主教、新教、東正教、基督教異端)的哲學分析,具體從基督教經典中尋找論據,從社會和歷史中還原基督教聖經,從基督教思想的角度分析社會現實的宗教研究工作。這些研究屬於宗教神學的範疇,不同於社會哲學,與社會哲學不可分割。同時,由於自身視角的要求,壹般不會去研究和比較其他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