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詞”是指人或事物的動作、存在和變化。動詞通常充當句子的謂語或後跟描述性補語作為謂語中心,表示主語的動作、存在和變化,或主語對賓語的動作和態度。動詞可以被副詞“不”修飾。只有少數表示心理活動的動詞和壹些願意動詞可以帶程度副詞,比如可以說“我怕他”、“我很喜歡他”、“我很羨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