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原文是(自然狀態),對應的社會性是(社會狀態)。有很多哲學家,尤其是社會契約論的幾位哲學家,霍布斯、洛克、盧梭對這兩個方面都有很多答案,但是他們對人的本來本性有不同的看法。而我們從原始本性進入社會,在理性思考的基礎上加入社會契約,被認為對我們更有利,雖然這些哲學家的觀點並不壹致。
霍布斯受到英國內戰的影響,目睹了許多殺戮,包括英格蘭國王和王後被斬首,他對此非常恐懼。他認為,在原始自然階段,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但這種平等會引起無休止的爭論。大家都有競爭意識,互相不信任,有很強的名利野心。所以人們會互相殘殺。在原始自然階段,人類的生命是骯臟而短暫的。對霍布斯來說,原始自然是壹場所有人對抗所有人的戰爭。人類在原始自然階段沒有任何人權。基於此,我們應該加入壹個社會契約,即利維坦。所謂利維坦,其實是人造的神。我們加入這個社會契約,放棄我們所擁有的壹切,只求這個利維坦保護我們的生命。這個龐然大物可以做任何事來保護我們的生命。對霍布斯來說,我們從原始自然走向社會的主要原因是我們保護自己的生命。
另壹方面,洛克對人類的原始本性持相反的觀點。他認為,在原始狀態下,我們都有壹項與生俱來的人權,即私有財產權。私有財產包括我們的生命,我們的身體,以及通過我們的體力勞動所獲得的勞動成果。在原始狀態下,人有完善的自由和平等,人會理性思考。但是有壹個巨大的不足,就是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愛自己,所以沒有辦法公平的裁決人與人之間的糾紛。所以我們進入社會契約後,可以得到壹個公正裁決糾紛的法官。但是,既然私有財產權是與生俱來的人權,即使我們進入這個社會契約之後,這個政府也不能把它拿走。
盧梭的觀點很獨到。他認為,在原始狀態下,我們的狀態被稱為高貴的野蠻人,沒有紛爭,物質條件豐富。但是,盧梭並不認為私有財產權是壹種人權,而是認為我們必須加入社會契約才能得到它。加入社會契約後,我們失去了與生俱來的自由。所謂天生的自由,就是我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做任何事情,這種隨心所欲的事情也包括殺害他人。在社會契約中,我們失去了天然的自由,卻獲得了公民自由,即如果我的生命受到威脅,這個社會契約中的其他人會站出來保護我。同時我們獲得私有財產權,這個社會契約會保護我們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更重要的是,我們還得到了道德自由。我個人很喜歡的盧梭的壹個觀點是被強迫自由,壹種在公意引導下強迫每個人獲得道德自由的社會契約。比如在原始狀態下,吸毒顯然是壹種自由,不受社會約束。但是在盧梭的社會契約論中,壹個人吸毒就等於失去了道德自由,所以政府會強制這個人不吸毒,這已經讓他獲得了真正的自由。所謂公意,就是大家經過理性思考後得出的結論。盧梭的社會契約是強制性的,也就是說,妳沒有選擇留在原始的自然中,或者進入社會契約。這個社會契約會迫使妳成為壹個真正自由的人。這就是他那句名言“人生而自由,卻處處受制”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