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的過程,即維護社會秩序的過程,是指政府對公民行為進行控制、限制和規範的過程。在牛津英語詞典中,警察
組織有兩個定義:(1)警察機關是負責維護社會秩序和安全的政府執法部門,其職權範圍在不同國家、不同時期有很大不同;(2)警察機關是維護社會秩序、預防和懲治違法行為、調查犯罪行為的行政力量;也指警察部門的所有成員或某壹地區的所有警察或安全部隊。
中國古代沒有警察或治安意義上的“治安”概念,只有縣名(即湖北省公安縣)和明末文派(即當時湖北省公安縣袁宗道三兄弟為首的文派——公安派)的名稱。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公共安全”是指“全社會的公共安全(包括社會秩序、公共財產、公民權利等。):~局~人事。”從字面上看,“公共安全”主要是指“公共安全”和“公共和平”。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公* * *”的意思是“屬於社會;公。”“和平”就是“正常秩序,沒有騷擾”;“和平寧靜。”“安全”意味著“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意外。”總的來說,社會秩序正常運行,國家安全、公共財產和公民權利(包括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等)得到保障的穩定發展狀態。)不受威脅和侵害就是“公共安全”。但自革命戰爭年代以來,特別是大陸解放以來,我黨統壹用“公安”來命名警察機關和公安工作。所以在社會上,在警察機關內部,賦予了“公安”通常的含義,指“警察”或“公安”。
在西方語言中,沒有與中國現代人民警察意義上的“公安(人員、職級、機關、工作)”直接對應的詞。按照法國警察英文版的說法,法國歷史上所謂的“公共安全委員會”,其原文是通用的。
安全.壹般
為了將軍,為了將軍,為了安全,為了遠離危險。這兩個詞合並為“總體安全”和“總體和平”。這與中國過去使用的警察意義上的“公安”壹詞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至於英國特有的Constable,有學者認為可以翻譯為“公安”,同時因為Constable是英國基層警察的稱呼,所以應該翻譯為“治安官”。但查閱國內出版的大部分英漢詞典時,Constable(= police)壹般被翻譯成警察、警官、巡警。“公安”壹詞在中國翻譯成英文就是Public。
安全,也就是公安。現代西方語言中的壹般安全
官(即“公安官”)主要是指從事環保工作的人員。為了避免對外交流中的誤解,中國警察意義上的“公安”壹詞壹般直接翻譯成英文“Police”。比如中國公安警察89式制服臂章上“公安”二字的英文符號是“警察”。99式警服只是將臂章中的中文“公安”二字改為“警察”,使其中英文符號更加規範統壹。事實上,早在1950年,中國大陸開始建立統壹的公安機關時,經周恩來總理批準,公安人員統壹命名為中國人民警察,簡稱“警察”。從此,中國的公安機關也被稱為“人民警察機關”。1957年,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條例》。1992,“中國警察學院”成立。1992和199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通過並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軍銜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
“police”和“constable”也可以壹起使用。
它的意思是“警官”
例如:
壹級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