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簡史
三國時期,社會被稱為“三史”。“三史”通常指東漢劉真寫的《史記》、《漢書》、《東觀漢紀》。《後漢書》出現後,取代《東漢史》,被列為“三史”之壹。《三史》、《三國誌》合稱“前四史”。
歷史上還有“十史”之稱,是記載三國、晉朝、南宋、南齊、南梁、陳朝、北魏、北齊、北周、隋朝十個朝代的史書的統稱。後來出現了《十三朝史》。《十三朝史》包括《史記》、《漢書》、《後漢書》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礎上,又增加了南史、北史、新唐書、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明代又增加了《宋史》、《遼史》、《金史》、《元史》,合稱“二十壹史”。清朝乾隆初年,《明史》出版,加上以前的歷史,總名《二十二史》。後加《舊唐書》為《二十三史》。《舊五代史》編自《永樂大典》,亦收錄其中。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由乾隆皇帝決定,合稱《二十四史》。並出版了《武英典本》。
中國古代把《二十四史》稱為“正史”。“正史”之名見於《隋書·經籍誌》:“天下有著述,皆有意為正史。”乾隆皇帝簽署《二十四史》後,“正史”的稱謂為二十四史所專有,獲得了“正統”史書的地位。
1920年,柯少文撰寫《新元史》。民國十年(1921),徐世昌總統以《新元史》為“正史”,與《二十四史》合稱“二十五史”。但很多人並不列出新元史,而是把清史草案列為“二十五史”之壹。或者說,如果這兩部書都被納入正史,就形成了“二十六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