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太真公主和太子來說,“夫人”和“夫君”的稱呼並非空穴來風。唐朝沒有“主人”這個稱呼,奴隸們稱呼男主人為“阿郎”。並稱呼少爺為“郎軍”;稱呼女主人和小姐為“女士”。但“娘子”、“郎軍”不僅用於奴隸稱呼主人,其他人在遇到女性時也稱其為“娘子”,也有人在遇到年輕女性時稱其為“小娘子”。年長的人還會稱呼年輕人為“郎”或“”,就像李白的壹首詩裏描述的那樣:壹個老人問李白“為什麽郎現在要過”?然後警告他“這樣的風暴是不可行的。”
在唐代,人們對彼此熟悉的男子往往以姓氏加行號或最後以“郎”來稱呼。比如白居易稱元稹為“元九”,唐德宗曾稱魯直為“盧九”。而女性通常在姓氏前加上“娘”,如“公孫大娘”、“李氏二娘”。而“蕭郎”和“小娘”作為常見的代詞,早已廣為人知。
此外,說到“郎”,另外兩個稱謂就不得不提了:當時女性稱呼丈夫的弟弟為“蕭郎”;這位女婿也被稱為“浪子”,就像《勇士的故事》中壹樣,勇士家族從小就稱王獻科為“王浪子”。
說了這麽多,我發現我還沒有談到我當時的主張。那時候的男人大多自稱“某”,也有謙虛地自稱“仆”,所以稱呼自己的比較多。除了像後來的女人壹樣謙稱自己為“奴”,女人更多的是稱自己為“二”,而有的女人則稱自己為“甲”。
在唐代,只有宰相才被稱為相公,不像後來那樣廣泛使用;中書省和門下省的官員互稱“葛老”;刺使被尊為“使”;縣令的尊稱是“明府”;至於憲成等人,則稱之為“少府”。他們通常被稱為“龔銘”。
此外,如果再看看唐代官場中的相互稱呼,以及百姓見到皇帝或官員時的稱呼,就會覺得當時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遠比明清時期平等:在唐代,“大人”只是作為對父親的尊稱,並不用於稱呼地位高於自己的官員。而且下級官員見了上級官員或者百姓見了官員,也不像後世那樣奴顏婢膝。當時對官員壹般以官職稱呼,除非彼此熟識。丞相遇刺客,必稱自己為“某”,稱之為“某刺客”或“某使”,使他自稱“某”。同樣,他所管理的人民稱他為“某刺客”或“某使節”,刺客對人民的稱呼與人民對刺客的稱呼相同。同樣,對於壹個侍郎,無論是他的官還是他的下屬甚至是百姓,都稱他為“侍郎”,而對於大理寺卿,甚至是壹個在獄中候審的犯人,都稱他為“某臣”。即使在法庭上,如果是男性,人們也稱自己為“某”,女性照例稱自己為“孩子”。
例如,壹個處於郭子儀位置的人,當他和壹個在他家修墻的工人說話時,他稱自己為“某某”,而這個工人在回答時,他稱自己為“某某”。
此外,當人們見到皇帝時,他們也像官員壹樣自稱為“部長”,這可以從明成祖逃跑時與壹位老人的對話以及德宗巡邏時與壹位農民的對話中看出。
皇帝自稱“我”。此外,有時還會用到“我”或“我”。
還有人稱呼皇帝:在唐朝,皇帝常被稱為“聖人”,至於像唐這樣風流的天子,親近的人都稱他為“三郎太”
皇後自稱:皇太後發號施令時,自稱“余”,在便民堂接見大臣時,自稱“我”,經常用“我”。
後妃、嬪妃在正式場合自稱用“妾姓”,“臣子”在平時也可以用“臣”或“我”。
公主對皇帝自稱“我”或“我”。
皇帝對兒子的稱呼:稍微親昵壹點的可以叫綽號,平時可以直呼其名,也可以按官階稱呼,比如九郎。
皇太子聲稱經常使用“我”或“我”。此外,“子臣”有時用於皇帝或皇後,“小王”用於仆人。
王子常常被周圍的人稱為“丈夫”;國王被稱為“王子”
普通人:壹男壹女打招呼的時候,不管認識不認識,都可以叫“女士”,年輕壹點的可以叫“小女士”。“夫人”在這裏不是妻子的意思,可以大膽使用。
年長的人也會稱呼年輕人為“郎”或“”,而大多數熟悉的男人都會以姓氏和行號來稱呼“郎”。而稱呼女性多以姓氏為主,其次是“娘”。
唐宋時期,官本位特別盛行,甚至和姓氏、名字、人物壹樣重要。壹些下層社會的人只有姓氏和排名,沒有名字,更不用說人物了。因此,很多時候名字是姓氏加排名,如顏曉怡或孝義兄弟。註意,那個時候,如果妳叫別人“男人”或者“老男人”,就包含了相當的鄙視。
另外,唐人稱呼父親的習慣現在聽起來可能有點毛骨悚然——他們有時稱父親為“兄弟”,有時稱父親為“爺爺”,然後“兄弟”也被用來稱呼兄弟...真的很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