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音為標準音”就是以北京話的語音系統為標準,不照搬北京話的所有讀音,普通話不等於北京話。北京話還有很多地方口音,比如老北京人把連詞“他(hé)”當“hàn”,“蝴蝶(húdié)”當“húdir”,“tell (gàosu)”當“gàosong”。這些地方口音是其他方言區的人很難接受的。此外,北京話還有不同的讀音,比如“侵略”這個詞,有人發“q τ nLü è”,有人發“qτnlüè”;有的人把“附近”這個詞讀成“fùjìn ì n”,有的人讀成“fǔjìnìn”,這也給普通話的推廣帶來了不少麻煩。從1956開始,國家對北京話的發音進行了多次修訂,制定了普通話的標準發音。因此,目前普通話的語音標準應以1985出版的《普通話異讀字讀音表》和2005年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為準。
就詞匯標準而言,普通話“以北方方言為基礎的方言”就是以廣大北方方言區的俗語為基礎,同時要從其他方言中吸收自己需要的詞匯。北方方言詞中也有很多方言,比如北京人把“晚上”形容為“遲到很久”,把“罵”形容為“小聲”,“小氣”形容為“小氣”;在北方很多地區,玉米叫“玉米”,肥皂叫“胰腺”,饅頭叫“饃饃”。所以不能把北方方言的詞都當成普通話的詞,要有選擇。非北方方言區的壹些方言詞具有特殊的意義和表達力,北方方言中沒有相應的同義詞,這類詞可以吸收到普通話詞匯中。比如“操”、“垃圾”、“尷尬”、“噱頭”等詞匯,在書面語中經常出現,早已加入普通話詞匯的行列。普通話中選用的詞語壹般都是通俗的,長期以來都是書面使用的。近年來,國家語委正在組織人力編寫《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將進壹步規範普通話詞匯。
普通話的語法標準是“以典型的現代白話作品為語法規範”,包括四層含義:“典範”是指排除非典型的現代白話作品為語法規範;“白話”即排除文言文;“現代白話文”就是排斥五四以前的早期白話文。“作品”是指普通話的書面形式,以口語為基礎,但不等於普通的口語,而是經過加工提煉的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