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基金。國家采取按每個學生分配公用經費的辦法,在免除學雜費後維持學校的正常運轉。
2.免費課本。免費教科書經費,除國家規定的課程由中央財政全額撥款外,省級規定的地方課程、練習冊、詞典、字典等工具書和英語視聽教材經費由省級全額撥款。
3.免作業費。
4.資助貧困寄宿生生活費,教育貧困移民學生交通費。
二、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卡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九條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采取各種措施,保證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有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有義務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並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