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敖包》是1952的電影《草原上的人》中的壹集。《敖包會》的歌詞最早出現在電影的劇本中,劇本署名為哈莫、馬拉欽福、林大木。馬拉欽福未提交相反證據證明哈莫、林大木未參與《在敖包相遇》的歌詞創作,或者《在敖包相遇》的歌詞為馬拉欽福壹人所作,已出版書籍中《在敖包相遇》的作詞人署名為馬拉欽福、哈莫。因此,法院認為,馬拉欽福主張自己是敖包會的作詞人,支持馬拉欽福主張的證據不足。
《遇見敖包》改編自內蒙古民歌《韓秀英》。敖包會和韓秀英的前六小節,以及《月亮之上的間奏曲》中涉及的六小節,在始音、落音、骨幹音方面基本壹致,節拍、主旋律、調性都壹樣。因此,法院認定上述段落均源於民歌《韓秀英》,《敖包相遇》的編曲人富通並不享有這六段的著作權。塞莉瑪主張《敖包裏的遇見》的插曲使用了《敖包裏的遇見》的六個片段,從而侵犯了她父親的《同父》著作權,法院不予支持。最終在月球上打贏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