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意思,概念第壹。首先,百度百科上對分手的解釋是,無論男女,壹方放棄與對方的親密交流。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兩人不能再做普通朋友。
另外,【分手】在字典裏有三層意思,第壹層是說再見,第二層是分開,第三層意思是戀人各奔東西。
就第壹層和第二層而言,如果分手是壹場聚會後回家找各自媽媽的事,那再做朋友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而情侶之間第三層次的親密關系,其實結果也是壹樣的。民國時期的林和徐誌摩,現代娛樂圈的和都是分手後做朋友的正面例子。心理學家提出,如果戀愛前雙方有過深厚持久的友誼,那麽分手後更傾向於維持這種友誼。
所以我們堅信分手後還能做朋友。
第壹,和前任保持朋友關系是對自己感情的尊重。可能有人會說,和前任做朋友會很尷尬,因為妳們感情不好。這種情況下,即使妳對他視而不見,妳也會覺得尷尬。真正的解脫是雲淡風輕。再見也是朋友,是對自我放棄的肯定。
第二,兩個人在壹起,就是齊頭並進。即使分開了,也無法抹去只有兩個人知道的事情。我們不能保證我們的前任能保守秘密,所以我們可以通過與前任和睦相處來避免意外。同時,在妳心平氣和的時候,也可以讓雙方都理解和體諒。
第三,分手後的兩個人足夠了解對方。如果我們熬過了尷尬,留下了依然相互吸引的特質,為什麽不讓這樣的特質留在妳的生活圈子裏,繼續影響我們自己呢?人生苦短,找不到合適的朋友。如果前任是做朋友的料,就不要浪費這個可能。和前任交朋友也是壹種成長的經歷。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分手後還可以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