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1842 ~ 1922),本名徐,字文玨,又名,字智勇,後改名。
。漢族,廣東新會西墩人,清末民初傑出的外交家、法學家。吳出生於廣東新會。3歲隨父親回到廣州芳村定居。早年入讀香港聖保羅書院。1874年自費留學英國,進入倫敦學院學習法律,獲得博士學位並取得大律師資格,成為中國近代第壹位法學博士。後來他以律師身份回到香港,成為香港立法會第壹位華人議員。
洋務運動開始後,於1882年進入李鴻章幕府,擔任法律顧問,參與中法談判、馬關談判等。1896年被清政府任命為駐美國、西班牙、秘魯大使,簽訂了近代中國第壹個平等條約《中墨貿易條約》。他主持修改法律,提出了壹系列先進思想,包括廢除酷刑、實行陪審團和律師制度等。
辛亥革命爆發後,任中華民國軍政府外交部長,主持南北和談,迫使清朝退位。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他出任大法官。1917赴廣州參加護國運動,歷任護國軍政府外交總長、財政總長、廣東巡撫。1922年,陳炯明叛逃時,因驚嚇和憤怒而病倒,死於廣州。越秀山有吳墓地。
編輯這壹段的年表
1842年7月30日出生於新加坡,隨父親回到廣州。13歲,被綁架。他逃走後,只到香港聖保羅書院求學,接受六年西式教育,五年後以優異成績畢業。求學期間,他與齊創辦了中國第壹份中文報紙《中外報》,並協助陳愛亭創辦了《香港中文報》。
1862,作為香港高院翻譯。
1864年娶了何金山牧師的大女兒和何琪的妹妹。
1870年從高院調到巡視組首席翻譯。
65438-0874年自費留學英國,進入倫敦學院學習法律,畢業後取得大律師資格。
1877年2月回到香港,是第壹位獲準在英國殖民地執業的中國律師。同時被香港政府推選為考試委員會委員。洋務運動開始後,李鴻章深切感受到對外談判人才的匱乏。6月6日,1877,10,天津海關路李昭堂將吳介紹給李鴻章。經過壹番徒勞的打聽,李鴻章發現吳是壹個“尋覓多年”卻未能如願以償的人才,當即決定將其擴展到幕府,以便“遇有疑難案件,可與洋人論辯”誰要是拒絕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也就是觸犯了西方的法律,所謂“相持不下”。亨尼西州長高度贊揚了他的服務精神。
1878 16年2月16日被正式任命為太平紳士(後譯為太平紳士),開創了中國人當太平紳士的先河。
1879年,司法部因公返回英國,總督任命他為其代理人。
1880年,知府回英格蘭度假,吳受委。同年2月19日,經香港總督軒尼詩和中國領導人推薦,吳成為香港開埠以來第壹位華裔立法會議員。此後,他積極支持軒尼詩的開明政策,反對歧視華人,廢除公開鞭笞,遏制販賣女童。它對香港的商業發展、城市建設和社會福利也有很大貢獻。1880年與富商梁安聯名上書,請求成立中華總商會。
1881年,他提出創建有軌電車項目,並建議姐夫何琦進行九龍灣填海工程。他還多次捐款支持香港的教育事業。
1882年,正式進入李鴻章幕府,後主持審理了因北洋水師軍艦停泊日本而發生的“阪崎案”。
1896年被清政府任命為駐美國、西班牙、秘魯的使節。
1897年2月25日回港探親,受到總督羅賓遜、駐港海軍司令、全體立法會議員及士紳的熱烈歡迎。
歡迎光臨。
1899年,奉命與墨西哥簽訂《中墨貿易條約》。
1902年被召回國,被封為候補京唐。歷任法律修改部長、商務部長、外交部長右助理、刑事部部長右助理。他與沈家本壹起主持修改法律,起草民事刑法草案,提出了刪除酷刑、禁止酷刑、實行陪審團和律師制度、改善監獄管理等壹系列先進思想,產生了重要而深遠的影響。在修法過程中,他極力主張全面引進西方國家的法律制度。他的想法得到了擅長中國傳統法律的沈家本的支持。辛亥革命後,吳繼續致力於修改中國法律,並得到孫中山的支持..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吳被任命為大法官。壹方面,吳主張效法西方,建立包括律師制度在內的全面的新的法律制度。另壹方面,他利用大法官的身份,在具體的審判活動中率先推動律師辯護制度的實施。
1906年,吳夫人何妙齡捐巨資興建何妙齡醫院。吳已經在香港生活了20多年。
1907,再次擔任駐美國、墨西哥、秘魯、古巴大使,兩年後回國。辛亥革命爆發後,吳在滬宣布贊成* * *並上書清廷,勸清帝退位。上海光復後,陳、、張謇等組織的“* * *和統會”作為臨時外交代表,被光復省份推動與各國交涉。他被任命為南方人民軍全權代表,與袁世凱派出的北方代表唐進行南北會談和談判,達成袁世凱逼清退位,同意* * *,即推選袁為大總統的妥協。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他出任大法官。臨時政府北移,退守上海。被人大和國民黨黨提拔為領袖,被人大和黨列為董事,但未上任。吳強烈反對袁世凱和復辟。
1912年初,吳在《律師法》頒布、民國律師制度正式確立之前,為了審理山陽縣原知府姚榮澤壹案,堅持改變包括司法獨立、陪審團制度在內的傳統審判方式,要求律師出庭辯護。孫中山對律師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也給予了大力支持。
1916年,他成為段內閣的外交大臣和下壹個十年的宰相。他被北京解職,因為他拒絕在解散國民大會的命令上連署。1917跟隨孫中山到廣州參加護國運動,任護國軍政府外交部長。
1921任廣州軍政府外交部長兼財政局長。北伐戰爭期間,他代理總統職務。
1922年4月,孫中山免去陳炯明廣東巡撫職務,吳任廣東巡撫。陳炯明叛變時,吳堅持與孫中山合作,與魏邦平於17登上永豐艦與孫會面。孫對吳說:“今天,我壹定要率領船隊去擊破叛軍,鎮壓叛亂。”孫中山指示他通知廣州各領事館,各國應嚴守中立,不得幫助叛軍。吳執行了孫的指示,世界各地的領事都接到了吳的通知。那時,吳已經很老了,吳和住在總統府裏,這時叛軍大聲開槍,燒了觀音山。火警和槍聲造成過度驚嚇,導致住院。6月23日,他不幸去世。他的遺作是《吳智勇先生的公函》。吳在民國律師制度的建立和宣傳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編輯這段話。
主要著作有《吳燕芳文集》、《民國治理芻議》、《赴美考察》、《吳智勇先生公函》等。
編輯這壹段,軟弱的外交官
在我的記憶中,吳的名字只在中學歷史課本上出現過壹次,那就是她作為南方代表參加了1911年的南北和談。出現在這樣的歷史事件中,並且對* * *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當然這是吳壹生中最耀眼的壹次亮相,但是仔細想來,吳其實是壹個年近70的老人。他是晚清的重要官員,活躍在中國的政治和外交舞臺上長達30年。之後,他在各派之間輾轉,最終選擇堅定地站在孫中山壹邊。
“弱國無外交”的思想壹直淡化著吳豐富多彩的內政外交生涯。事實上,正是由於中國在晚清國際外交中的弱勢地位,吳的個人作用才得以凸顯。吳雖為封建王朝服務,但在外交上維護民族尊嚴和華僑地位,通過開辟鐵路等行業增強國力,通過修法興學奠定近代法制基礎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70歲以後,吳對更加傾心於資產階級。尤其是1920年孫中山第二次舉起* * *大旗後,吳更是左右逢源。他除了擔任過軍政府的外交部長、財政部長、廣東巡撫,還在孫中山北伐時拍過非常大的總統,可見其地位之重要。
吳廷老的照片,戴著瓜子帽,穿著長長的馬褂,至少從外表上看不出西學的痕跡,但他是中國自費留學第壹人,也是中國近代第壹位法學博士和大律師。吳年輕時接受過完整的西方教育,當過記者和律師,這使他具備了職業精神。在他的壹生中,他壹直堅持自己的信念,與時俱進。
更多的體現在制度層面,他在政治觀念和法律觀念上總是走在前面,這也讓他的壹生與中國近代社會的演變頗為吻合。
如果用“革命家”的標準來評判吳,他有過退卻或徘徊,但他在事業上始終履行著自己的職責。1922年,陳炯明叛變,炮轟總統府。80歲的吳老人執意登上楚玉艦,對孫中山說:“我恐怕沒有時間為妳出力。”幾天後,吳因為陳炯明的槍炮聲病倒了。他死時“對家事只字不提”,既體現了他的職業精神,也體現了他的個人信仰和操守。
在求學過程中,吳從東方到西方,接受了完整的西方教育。在文化認同上,吳從西方走向東方,總是希望在中國這個古老的東方國度實現她的西方政治理想。
在東西方文化碰撞的風口浪尖上,在新舊政治交替的歷史時期,吳表現得相當冷靜。從東方到西方,又從西方到東方,與出身華僑家庭、留學海外的辜鴻銘相比,吳有著更為寬容的態度和從容的性格;與廣東留學生相比,吳擁有更完整的知識結構和更好的機會。無論作為政治家、外交家還是知識分子,吳在歷史上都是獨壹無二的。(張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