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誰為大型演出買單”(新民晚報2004年3月8日第8版)
(2)誰為A3的醜陋買單(《文匯報》2004年2月28日第8版)
(3)別急,讓我爸買單(益壽文摘,第6版,2004年2月2日)。
(4)公路建設要為水土流失買單(重慶日報,2004年3月8日)
2004年2月18日,文匯報甚至同時出現了“研究生論文誰出錢?”以及“誰為這場惡性的家庭事故買單?這種魚龍混雜的情況真的有點讓人摸不著頭腦。
其實“買單”和“買單”的意思是壹樣的,常見的意思是“買單”,比如(1)(3),從中引申出“承擔責任,付出代價”的意思,比如(2)和(4)。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兩者選壹,以免混淆。拿誰,放棄誰?我們先分析壹下兩者的含義。
“票據”,即單據,收付款項或貨物的憑證,如收據、發票、發票、收付傳票等。
“Buy”,讀作m m m i,意思是“用錢換某物”,與“sell”相對,“pay the bill”是購物的付款收據。
“埋”字是mái,俗稱“遮、藏、降”,如“埋、埋伏、埋頭”;“抱怨”是“責備”的意思。無論“埋單”念成什麽音,“買單”在餐廳吃飯都沒有意義,叫服務員“買單”就是叫他把“單據”藏起來?
可見,用“買單”來表示“買單”並引申出“承擔責任、付出代價”的含義是符合邏輯的,而用“買單”來表示“承擔責任、付出代價”就更令人費解了。所以我覺得應該采取“買單”而不是“買單”。
“買單”自有道理。
李良
餐廳結賬叫“買單”,這是廣東方言的用法。《粵語方言詞典》(商務印書館,1981版)有“買單”而無“買單”,而“買單”的定義是“結賬”。這種用法是廣東文化的縮影,蘊含著壹種對廣東生活的理解。有三層意思:壹是提醒服務員“埋”(過來),“埋”是“關”的意思。這種貼身服務既能方便顧客,又能避免餐廳的喧囂;二、服務員隨時“記住”(記下)顧客吃過的菜,讓顧客明白消費,“埋”有“積累”的內涵;第三,用餐結束時,服務員已經提前“埋”(算)好了顧客的消費金額,避免了顧客等待結賬的尷尬。“埋”也是“定居”的意思。
現在全國很多地方的“買單”這個說法,其實是對粵語中“買單”的誤用。結賬不是買單。用“買單”的形式來結賬是不可行的,也不能體現“買單”的豐富內涵。結賬用“買單”是正確的。
粵語中的“埋”
王錦
在粵語中,“mái”這個詞除了普通話中“遮”“躲”的意思外,還有很強的地域意義。概括起來,主要有四種類型:
(1)的做法,如“埋口”(近)、埋身(近)、埋位(坐)、埋尾(尾)、埋邊(立)等等。
(2)前壹種含義的引申,如雙方的對抗、沖突稱為“埋牙”,采取行動稱為“埋手”。
(3)聚而聚之,如“埋口”(傷口愈合)、“埋樁”(堆積)、“埋”(整理東西)。
(4)第三種用法的延伸,比如匯總數據叫“埋數”,銷戶叫“買單”。
知道了“買單”這個詞的由來,我們就會明白,在餐廳結賬時,應該說“買單”,而不是“買單”。
買單
羅池勛
珠三角的茶館、飯店有“先吃飯後付錢”的傳統習慣。顧客吃完後,叫服務員:“買單!”這個“埋單”本來是“埋單”和“開單”的縮寫。
過去,茶館和餐館經常根據餐具的大小或形狀來確定食物的價格。夥計們壹看菜就知道菜價了。該男子將餐具“埋沒”(按類別清點),通過心算可以快速“結賬”(將消費總額寫在小賬單上),讓顧客到櫃臺付款。
“埋單”和“買單”統稱為“買單”後,“買單”壹般指“買單”,並引申出“承擔責任”的含義,如:“劣質產品誰來買單?”
至於“買單”,在廣州話裏就是“付提單”的意思。20世紀70年代前後,為避免隨人攜帶糧油、彩電、洗衣機入境的不便,港澳及國外壹些商號開始在國內指定地點辦理提貨單付款、提貨的業務,如“香港付款,廣州提貨”。到上世紀末,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出現了類似“深圳買單,香港提貨”的服務。
可見,“買單”和“買單”是兩個不同的詞,不應該混淆。
進化軌跡
王薛明
隨著市場經濟的繁榮和網絡時代的到來,漢語普通話中包含的文化信息越來越豐富,大量新詞的出現反映了這種變化。珠三角的經濟在全國“先行壹步”,在日益頻繁的經濟文化交流中,壹些粵語方言中的表意詞頻繁出現在普通話中。比如“兇壹點”、“搞定”、“沒道理”,當然還有“買單”
普通話對方言詞的吸收奉行“拿來主義”。“王文”若能“生成意義”,不妨完整引用,如“生猛”;如果妳覺得不舒服,有改革的空間,那就大膽改革。比如進入普通話,經常被寫成“done”,因為“done”在粵語中是“正當”的意思,而“determined”在普通話中是“堅決”的意思。如果很難理解,很難改造,對不起,只好委屈壹下,暫時不吸收了。比如無厘頭,雖然也曾隨著周星馳的電影流行過壹段時間,但其受歡迎程度絕非聖夢和關靜可比,《現代漢語詞典》(補充版)收錄了聖夢、關靜和無厘頭。
與普通話中的“fix”類似,“pay the bill”在進入普通話後往往會寫成“買單”。例如:
人們開始厭倦了很多免費的信息飯,開始在網上為自己急需的知識和能力“買單”。(《北京晚報》2002年+0.6)
情債過後,他“綁架”了自己,哥哥逼著妹妹替他還情債。(天府早報2003.7.19)
不僅如此,普通話中的“買單”壹詞很快就像粵語中的“買單”壹詞壹樣,引申出了“承擔責任”的含義。比如:
人身意外誰買單?(《西部商報》2002年7月24日)
醫生亂開處方,自己掏錢。(《南方都市報》2003+0438+0.27)
這種“改頭換面”其實很好理解。從全國範圍來看,只有少部分人知道粵語中“埋”的豐富含義。如果妳對粵語沒有壹定的研究,誰能追根溯源,解釋壹下“買單”原來是“埋單”和“開單”的簡稱?
但是“買”不壹樣。所有說中文的人都熟悉它。“買單”就是“結賬”壹目了然。飯後不叫“結賬”,叫:“小姐,買單!”既能顯示妳周遊列國,見多識廣,又能避免小姐聽不懂的尷尬。“買單”既有異國情調,又通俗易懂,自然很快就會“深入人心”。
從“買單”到“買單”,形象地說明了漢語方言的相互影響和交融,說明了普通話對方言詞匯的吸收和創新。
“買單”和“買單”都是合適的。
曹國君
《現代漢語詞典》(2002年增補版)就包含了這兩個詞。在“買單”的條目下寫著:“方某在某餐廳用餐後買單,現也用於其他娛樂消費。本來是粵語,傳入北方方言區後也被說成買單。”“買單”有兩種,“買單”1的意思是:“金融市場是作為購買憑證使用的文件。”“買單”2的解釋是:見買單。所以可以說“買單”和“買單”是壹對異形詞。或許從詞源學的角度來看,現代漢語以“買單”為主文,以“買單”為副文。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文出版社,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4年版)既收“比爾”,也收“比爾”。“買單”有兩層意思:(1)在餐館吃完飯買單,壹般指買單;②比喻承擔責任。而“買單”也有兩層意思:(1)和“買單”壹樣;(2)指在金融市場上購買的憑證和文件。這裏以“買單”為主,與現代漢語相同,但含義比現代漢語更全面。但是,說“法案(1)”和“法案(1)”並不準確。“票據(1)”應包括“票據”的兩種含義。
有些詞典還肯定了“買單”和“買單”。錢乃榮主編的《酷語2000》(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收“賬單”壹詞,解釋為“結賬付款”,也寫作“賬單”,源於粵語。《應用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收“買單”,解釋為:(粵語)意為“買單”,也叫“買單”。《現代漢語詞典》(2000年版)中既有“比爾”又有“比爾”,分別表示“比爾、比爾會”、“比爾也”,而“比爾”則表示意思完全相同的“比爾”。
可見,“買單”和“買單”是可以並行不悖的,沒有必要分開。
買單
王國鋒
既然“買單”和“買單”是異形詞,遲早會有規範的壹天。我該選誰?商務印書館的《新華新詞詞典》委婉地表達了壹種狀態:作為粵語方言,原本寫成“買單”,進入普通話就寫成“買單”。很多人接受這種態度。從現在兩者的使用頻率來看,“買單”明顯高於“買單”。在“百度”上搜索,可以找到約55萬個“買單”的相關網頁,而“買單”的網頁有16萬個。
用“買單”是大勢所趨,也是必然,因為“買單”很好理解。從理論上講,它符合中國人用詞“尋意”的習慣,體現了中國人思維的“具象”特征(見沈小龍《語言的文化闡釋》,知識出版社);實際上,這是方言詞匯進入普通話的又壹例證。漢語中有很多類似的情況,比如方言詞“璧山”、“孤東”、“擦邊球”,進入普通話就寫成“乞丐”、“古董”、“別扭”。合理變化遵循詞匯規範中的“必要性、普遍性、明確性”原則。
有人可能會說:只有買單,才能保留它的口頭色彩和地方特色。關於這壹點,請閱讀周治平的《臺灣省華人發展的分歧》(閱讀,2004年2月)。周先生認為,用漢字書寫方言時,保留了口語的色彩,但當這種口語只能為有限地區的人所理解時,就會成為“死語言”;方言漢化的代價是自我孤立,或者說是與多數人隔絕。這從反面說明,方言詞如果不以大眾可以接受的形式融入普通話語的海洋,其命運是註定的。
有意思的是,現在“買單”進入了“買單”的“故鄉”——廣州,似乎並不是所有廣東人都拒絕買單。嘗試兩種情況:
背景音樂付費:廣州沒有企業付費(廣州日報,2004年7月6日)。
平行車售後服務問題多(2004年8月29日《廣州日報》)。
簡而言之,吸收“買單”被改寫為“買單”。套用壹句通俗的話,普通話吸收方言詞匯,但不機械盲目引進。
該“買單”的時候不要“買單”
仲孫
普通話中,“買單”、“買單”是新詞,但《辭海》、《辭源》、《漢語大詞典》不包括在內。在這兩者還沒有產生很長時間的情況下,只要不引起誤解,能讓它們通用就不錯了。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認識的趨同,自然會出現壹個“贏家”。但如果要選擇的話,我覺得在餐廳吃完飯後“買單”更準確。
壹方面,共性和理據也是篩選異形詞的重要方面。從詞源上看,很明顯“買單”是原型,“買單”是變形。“買單”的理用粵語說的很清楚,但“買單”在粵語裏是不存在的,即使是普通話,“買單”也是不合理的。
剛出粵語圈,“買單”真的不太好理解,於是“買單”出現了。作為權宜之計,“買單”只是“買單”的先導和橋梁。隨著南北文化的進壹步交流,廣東文化被越來越多的人所了解。人壹旦明白了“買單”的源頭是“買單”,明白了“買單”的真正含義,自然會放棄“買單”,而選擇“買單”。
事實上,近年來,“買單”在非粵語地區的使用越來越普遍。我們來看看下面的統計:從人民日報1995 1到1999 12 31,有兩個“買單”,14個“買單”;從2000年的1到2004年4月的1,有27筆“買單”,48筆“買單”。雖然“買單”的總數依然占優,但是2000年以後,“買單”的數量只增長了不到3.5倍,而“買單”的數量卻增長了13.5倍!
另外,從系統的角度來看,“買單”還是壹個專門的術語,指的是金融市場作為買入證明的單據,對應的“賣單”指的是金融市場作為賣出證明的單據。既然“買單”和“賣單”已經形成了比較完整的體系,有各自特殊的語義,為什麽不劃清“買單”和“買單”的界限,明確各部門的基本職責?分工的結果,自然是讓“買單”“結賬”,讓“買單”變成“文件”。
可見,無論從動機、普遍性還是系統性來看,“買單”都有理由超越“買單”成為首選。或許,正是在考慮了方方面面之後,《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詞典才會做出“買單”的選擇。
編者按
這次“咨詢”的參與者比平時多,其中來自廣東人的比以前多了很多。是他們明確了“買單”的由來和豐富的文化內涵。
通過討論,我們基本上可以得出這樣壹個結論:來自粵語的“比爾”壹詞和變化後的“比爾”壹詞是壹對異形詞。“買單”的出現滿足了交際的需要,從“買單”到“買單”的過程體現了人們對語言的靈活運用。在應用中,是“買單”的普及讓更多人知道了“買單”;有了“買單”的存在,人們可以更準確地理解“買單”。
在兩者之間選擇壹個肯定的規則並不容易,但編輯必須做出聲明。可以肯定的是,“買單”是源,“買單”是流。目前“買單”的流行還不足以動搖“買單”的基礎。隨著越來越多的人理解“買單”,“買單”可能會被“買單”取代;但也有可能“買單”的熱度會與日俱增,形成壹個獨特的高峰。簡而言之,很難預測誰贏誰輸。在這種勢均力敵的情況下,我們認為首先應該尊重方言區的選擇。既然這個詞作為方言進入了普通話的領域,那就應該把它寫在方言區,否則,難免會造成混亂。如果有壹天方言區也接受了“法案”,那麽我們自然會改變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