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專利權人和侵權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雙方可以就停止侵權、賠償損失達成協議,也可以簽訂專利許可協議,使侵權行為合法。
(2)向法院提起訴訟在專利侵權糾紛中,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
(三)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1.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局認定侵權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應當事人的請求,專利管理部門可以就專利侵權賠償金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個訴訟是民事訴訟,以對方為被告,而不是以專利局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