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荷蘭有三個國名,它們的起源是什麽?
其實相關的權威參考書早就對荷蘭、荷蘭、聯合省與荷蘭、荷蘭王國這四個名稱做了明確的解釋。《世界史詞典》上說:“尼德蘭①就是荷蘭。②西歐的歷史區域,位於北海,萊茵河、馬斯河和埃斯考河(英文為escape,Schelde)下遊,包括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和法國東北部的壹部分。‘尼德蘭’的意思是低地,所以得名是因為這個地區地勢較低。曾經是查理曼帝國的壹部分。根據公元843年的凡爾登條約,他們大部分屬於中央王國。後來形成了壹些封建領地,如布拉班特、佛蘭德、荷蘭。14世紀被布雷迪公爵吞並。1477由哈布斯堡王朝統治。1556轉西班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