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正文中的註釋總是使用腳註,全文連續編碼,編碼樣式為:① ② ③等。
(3)未直接引用原文的,在註釋前加“見”;如未引用原始數據,應註明“引自”。
(4)同壹數據引用幾個註釋時,註釋樣式如下:前引①,哈耶克著,第48頁。
(5)引文來自同壹材料相鄰幾頁時,標註樣式為:………,在第67頁以下。
(6)引用自己的作品時,請直接註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文筆笨拙”等自嘲的詞語。
(7)具體標註樣式:
1,作品
①胡長清:《中國民法通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12,第20頁。
2.論文類別
①蘇:私法自治中的國家強制,中外法學,第1期,2001。
3.選集
(1)[美]j·薩利斯:《想象的真理》,載[英]安東尼·flo等著:《西方哲學講義》,李超傑譯,商務印書館,2000年6月,第112頁。
4.翻譯類別
①[法]盧梭:《論社會契約論》,何兆武譯,商務印書館,2005年2月1980,第55頁。
5.報紙
①劉俊勇:《論反腐倡廉的雙重機制》,發表於《法制日報》,2004年6月5-438+10月3日。
6.古籍
①《史記·秦始皇本紀》。
7.字典
①《新英漢法律詞典》,法律出版社,1998,1,第24頁。
8.外語
遵循這種語言的註釋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