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6鄉6鎮的建制,周代王城郊區和諸侯國首都為鄉,設賈、畢、呂、祖、黨、周等6個鄉。遠郊野,有家、鄰裏、村、縣等6縣。居住在六個鄉鎮的平民被稱為中國人,其中大多數是學者或庶人,他們的子女有權進入農村學校接受教育。所有生活在6隋的人都是奴隸,稱為野人。因此,奴隸的子女被剝奪了受教育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