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建生同誌的二三事
中外文學史上有兩個著名的守財奴形象,壹個是巴爾紮克筆下的葛朗臺,壹個是吳筆下的嚴建生。
所有人都津津樂道嚴建生的著名細節:臨死前,嚴建生伸出兩根手指,不肯放棄生命。直到他的家人明白了他的意思,移走了兩盞燈中的壹盞,他才平靜地死去。妳不肯為壹盞燈草而死,不是小氣是什麽?太刻薄了。太刻薄了。
但是,如果妳仔細閱讀《儒林外史》中所有關於嚴建生的段落,妳會覺得嚴建生其實被稱為“吝嗇鬼”。在《儒林外史》中,寫的是嚴建生在第五、六回。短短的篇幅,嚴建生其實壹直在花錢:弟弟嚴龔升打官司跑了,他在衙門裏花了十幾兩銀子幫弟弟擺平官司;他的妻子王病了。她每天吃人參等補品,光喪事就花了四五千兩銀子。為了給趙姨娘正名,他用二百多兩銀子賄賂了兩個舅舅,並給了他們參加考試的路費。他與趙舉行婚禮,宴請20余人,並邀請鄰裏親戚吃喝。花錢如此大方壹點也不像守財奴。所謂守財奴,就是不把錢花在該花的地方;以這個標準來看,嚴建生根本不算守財奴。
在關於嚴建生的空間裏,基於“鄧草”的細節可以說嚴建生是壹個守財奴,有以下細節:平日裏舍不得買家裏的豬肉,生病了舍不得用錢吃人參。這些其實都不能作為“小氣”的證明。可以換壹個詞,叫“勤儉持家”。在中國古代,有很多這樣節儉的普通人。而且很多時候,閆建生的積蓄都是沖著自己來的。其實他是個很可憐的人——自己辛辛苦苦攢的錢都花在別人身上了。
把嚴建生斷章取義地當成“守財奴”,是典型的誤解。這是壹篇提倡艱苦樸素節儉的文章,但人們卻以嚴建生為反例,認為我們不能像嚴建生那樣小氣。事實上,嚴建生才是真正的“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的典範”,他真正做到了“富日子、窮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