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我”的關系是“非我,非我異,互不在”。
以色娟為例:
“色積”之身與“我”我有什麽關系非我:顯然,這個“身”不能說是“我”。
第二,不要與我不同:這個“身體”不能說是“我”。如果不是我,還能是誰?
第三,被分開:“身體”和“我自己”互不屬於。
也就是說:是身體屬於我,還是我屬於身體?比如蓋房子用的磚、瓦等材料屬於磚還是瓦?很明顯,磚和房子之間沒有隸屬關系,是根據現象之間的存在狀態人為添加的。“身體”和“我自己”也是如此。妳想壹想,就會覺得有這樣的隸屬關系。其實不然,兩者都沒有實質性的概念存在,更談不上任何相互的隸屬關系。
情感、認知、意誌、認知和我自己的關系也是如此。不是我,也不能說不是我,和我沒有相互隸屬關系。只是現象好像是存在的。
綜上所述,體色乃至其他四蘊,所謂的我,都只是現象性的,相互關聯的,不存在真理。即“無我”、“無五義”的真實性。這就是佛教“諸法無我”的道理。
為了真正體驗到這種無我的真理,我們必須以自己的五行身心為觀察對象,進行直接的內省,從而徹底領悟。
而當妳真正認識到“無我”的道理,妳就能根除生死輪回的根源,獲得生命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