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結局會是什麽?
摘要:所謂“歷史”有三層含義: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過去的記錄;人們對歷史的理解。本文論述了歷史理論與歷史理論的區別,闡述了歷史科學導論課程的結構。我們正在學習和研究歷史。“歷史”這個詞在我們的口中和文字中出現過很多次。但是我們真的知道“歷史”這個詞的含義嗎?我們有沒有想清楚什麽是“歷史”?什麽是歷史?我們經常說、寫、想的“歷史”這個詞,其實不止壹個意思,只是我們往往很少註意到它們之間的區別。舉幾個字典裏的例子:英語的歷史,牛津字典有九個解釋;漢語“史”、漢語詞典、現代漢語詞典四種釋義。《辭海》有兩種,臺灣省的《漢語詞典》,日本的《漢和詞典》,就不壹壹列舉了。在我們通常的用法中,“歷史”這個詞大致有三層意思,第壹層是指過去,第二層是指對過去的記錄,第三層是指人們意識中的過去。(1)第壹,歷史是過去的事情。這個用法,比如說,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歷史——任何事物都存在壹段時間,也就是說,都有它的歷史。不僅人類,宇宙(現在認為是120-15億年)和基本粒子(10-6-10-23秒)都占據了或長或短的壹段時間,也就是說,它們都有自己的歷史。中國是壹個歷史悠久的國家——這是人類(個人、群體、地區、民族、國家、世界)的歷史。雇傭勞動在中國有兩千多年的歷史——我們這裏說的不是壹個事件或壹件事,而是壹種現象和壹種關系。這棟房子的歷史不長。醫生應該了解病人的病史——某人身體狀況的某些方面。歷史經驗——從人們對某些歷史事實的認識中總結出來的東西。簡而言之,各種大大小小的事物,在各個方面,在時間上都占據著或長或短的位置,時間流逝的時期就是它的歷史。歷史是過去的事,是壹種簡單直觀的表達,是對“歷史”最早的解釋。在中國古代漢字中,甲骨文的“史”是壹種表意文字,像是壹手拿著壹個東西,與“物”沒有區別或略有不同”()。歷史和事件是有聯系的。甲骨文中有“歷”字,指的是經歷和歷,表示壹段經歷。這裏是壹個人的足跡,似乎指的是人的經歷,也就是今天繁體字中的“歷”。日歷和歷史壹起使用,事件被註入了時間的概念,就成了壹個詞“歷史”,指的是發生的事情。歷與史的結合,似乎姍姍來遲。《三國誌》、《吳書》、《吳傳》朱引《吳書》,吳主孫權“讀書傳史,采奇”。歷史和歷史的含義相同,但歷史的含義更廣,包括寫歷史的人。甲骨文的歷史是壹個人的名字,壹個記錄的官員。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史也記。”這個編年史家也是人,也就是歷史學家和歷史學家。說歷史是過去的事,是壹種簡單直觀的表達,這是好的,但沒有完全表達“歷史”的內涵。“事件”通常被認為是“事件”,這是歷史上壹件旗幟鮮明、引人註目的事情。但歷史上有些東西不是事件,比如關系、現象、心態、過程等等。所以歷史是過去的事情,應該包括過去的事件、事物(客體現象)、情境(形式、結構、過程)、事物(包括非物質的心理現象)等等。然而,這可能還不夠。雖然歷史日歷已經顯示了時間因素,但人們往往關註的是“過去是什麽”,而不壹定關註“過去是什麽”,即在某壹段時間內是什麽。換句話說,我們往往是像看照片壹樣從靜態的角度看待歷史事物,而不是像看電影壹樣從動態的角度看待歷史事物。換句話說,歷史事物是在壹定時期內活動的,而不僅僅是在某個時間點。所以我覺得說歷史是過去的事情的過程更準確。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歷史,但我們通常所說的歷史是人類的歷史。所以,也許應該說,歷史就是人類社會過去的發展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