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為正義事業而死被稱為“犧牲”?
現在,我們經常用“犧牲”來表達對正義事業的獻身或放棄自己的利益。其實古代的“祭祀”是指用於祭祀的牲畜,通常指馬、牛、羊、雞、狗、貘等。,後世稱之為“六畜”,最常用的是牛、羊、貘。
古代“國之大事,唯崇榮”,所以古人非常重視祠堂祭祀。他們不僅制定了嚴格復雜的禮制,對祭祀也有嚴格的規定:祭祀用的牲畜必須是純色的,必須是完整的,只有純色完整的牲畜才能稱為“祭祀”。
如《國語·周瑜論》中記載:“使太宰以朱、為氏,獻祭、榮華、玉帛,無禱。”。
《左傳》莊公十年也說:“敢以玉帛為祭,必信之。”
後來祭祀的含義逐漸變廣,也用來指其他動物所做的犧牲。
正是因為祭祀本來就是用來祭祀的,而這些祭祀是在放棄自己的生命為大家祈禱。後來犧牲這個詞逐漸變成了自我奉獻。
我是思想的傳遞者——石墨白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