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節分析:
1,確實有兩個兇手。壹個被主角當場擊斃,另壹個襲擊主角後逃脫。後來在泰迪的幫助下,主角找到了他,報了仇。
2.泰迪真的應該當警察。壹開始,他給了主角關於兇手的完整信息。後來主角為了制造壹個自己無法解開的謎團,撕掉了幾頁紙,塗抹了壹些關鍵的地方(就像泰迪最後說的)。
3.薩米是主角受傷前試圖騙保的客戶,當時被主角揭穿。
4.主角的妻子當時被強奸後活了下來。
5.薩米沒有妻子,應該是主角的妻子在註射過量胰島素後死亡。也就是說,主角後來親手殺了自己的妻子,發生在薩米身上的後半段故事,其實也應該發生在主角身上,但主角太過悲傷,無法接受這個事實,就通過不斷的催眠,把這段記憶嫁接在薩米身上。
6.主角的本性是善良的,體現在當他知道自己其實是被泰迪利用的時候,他很快就決定不做殺手了。證據是,他當時在車上把槍裏的6發子彈全部取出,留下沒有子彈的槍,只是為了威懾泰迪;而且,他把泰迪當成了最後的G(約翰G,也就是除掉泰迪,讓他再也不能利用自己去殺人。
7.主角其實挺聰明的。比如他剛把吉米拖到地下室後,發現泰迪來了。他假裝不認識泰迪,觀察他的反應,然後根據泰迪的表現決定他對泰迪的態度。他知道自己是通過照片認識泰迪的,但不記得泰迪是好是壞。後來他發現泰迪相當狡猾,於是決定折磨泰迪。
8.泰迪對主角的防範措施之壹是,主角第壹次給他拍照時,主角想在車尾拍照。他提出換到車的側面,大概是為了避免拍下車牌。再比如他不讓主角寫真名。可惜的是,他終於忍受不了主角每次為他殺人後無休止的追問,而是壹時沖動告訴了主角自己的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