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度量衡制度歷經多次變化,明代以後大體穩定,變化不大,基本在每斤595g左右。直到1929進行計量改革,舊制由595g改為500g。還需要指出的是,在1929和1959的改制中,中藥計量作為例外處理,舊制度不變。這樣,從明朝到1979,錢換算成克的正確公式應該是595÷16÷10,1錢約為3.72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