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舉報查處侵權盜版行為獎勵暫行辦法。
第六條根據舉報侵權盜版案件的影響程度或者查獲非法財物的數額,結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舉報類別確定獎勵金額。每起案件獎勵金額不超過65438+萬元。情節嚴重,或者在全國影響較大,或者案值巨大的,獎勵金額可以不受此限制。
第七條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壹違法行為的,只獎勵第壹個舉報人;兩個以上舉報人* * *舉報同壹違法行為的,由舉報人自行協商分配比例。協商不成的,獎勵資金平均分配。
第八條查處或協助查處重大侵權盜版案件的單位和人員獎勵條件:
(壹)在查處重大侵權盜版案件中表現突出的;
(二)在查處重大侵權盜版案件過程中提供設備、技術、人員或者其他協助,在查處案件中發揮重要作用的;
(三)被查處的案件已依據著作權法律、法規和規章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已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立案處理;
(四)其他應當具備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