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象形文字,屬於單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勾勒出所要表現的物體的形狀特征,如太陽、月亮、火、水等。
2.指紋字屬於單體造字法。與象形文字的主要區別是指畫字包含了繪畫中比較抽象的東西,如原、尾、刃。
3.認識字屬於組合造字法。識字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特的字組成,組合起來表示字的意思,如看見、看見、森林、塵埃等。
4.形聲字屬於組合造字法。形聲字由形和音兩部分組成。形和音表示詞的意義或範疇,音表示詞的讀音相同或相近,如理、犁、願、瞪等。
5、借用,借用就是同音字替換,口語中的壹些詞,沒有對應的文字,比如它的原詞指的是壹個籃子,借用來當代詞;
6.篆篆屬於漢字的使用方法。不同地區因為讀音不同,地域阻隔,對同壹事物有不同的稱呼。許慎認為考和始終是壹對篆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