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地名是人們對具有特定方位和地理範圍的地理實體的專有名稱。(選自《地名學導論》)
地名:人們對各種地理實體的專有名稱。
特定術語:地名中用於區分地理實體的詞語。
通稱:用於區分地名中地理實體的詞語。
用作特定術語的通用術語:通用術語轉換成專有名詞成分。
外文地名的漢化:其他語種的地名用中文書寫。(選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地名卷》)
地名(地名或地名):是人們賦予宇宙中特定地理實體的代碼,是區分特定地理實體與其他地理實體的標誌。
標準地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標準化處理,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法定程序和權限批準公布使用的地名。
地名通稱:地名的壹部分,表示壹個地名所指的地理實體類別,在相似的地名中具有相同的含義。
地名的特定$ TERM:用於區分地理實體的地名的壹部分。
通用名特殊化:即壹些地名通用名失去意義,成為專名的壹部分。(選自數字地名)1。尖銳性:地名之所以被稱為地理實體的專有名詞,主要是因為它所代表的地理實體在地球表面具有壹定的朝向和範圍,即具有壹定的空間位置。
2.社會性:地名是社會的產物,其命名、更名、發展和演變總是受到社會各方面的制約。因此,它具有廣泛的社會性。(選自《地名學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