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它有“這個女人是……”在它面前。指作風不正派,好色,有夫之命的女子。
“白虎”指的就是這種女人,還註意到“沒有腋毛,沒有陰毛”就是“白虎”,壹定要嫁給有胸毛的男人,否則有胸毛的男人就是“龍”,這是北京話裏的“江湖隱語”。
“挖血”壹詞,意為“賺錢”,在港澳臺地區通用,顯示水下“洪門”的暗語。需要補充的是:中國人,尤其是農村人,充滿了拜金主義,誰有錢誰就仰視他。
實際上,“賣身契”和“當票”某種程度上就是現在的“契約”,都是在某個時間占據高峰的人或者壹直占據高峰的人欺騙處於較低高峰的人的手段。雖然現在的“契約”不壹樣,有法律效力,但是以前的“賣身契”“當票”不也可以拿到法庭上給青田先生看嗎?但根據我看過的電視劇來看,在這種情況下,那些“契約”在主人眼裏壹直都是壹紙空文,還不如別人的銀票。換句話說,我們現在的“契約”呢?妳見過農民工拿不到工資,找承包商或政府官員幫忙簽合同的嗎?有用嗎?這就是“契約”,先“合”,後不“同”。
據《中國江湖隱語詞典》記載,安百裏信眾拜師學藝時會得到壹份壹式兩份的“契約”,這也是“洪門”的隱語,而這份契約也是安百裏信眾日後回到家鄉的“通行證”。這就是“契約”的含義。難怪現在農民工都被這個東西難倒了。原來是“邪教”的產物,當然是“邪惡”的。我想說的是,如果是其他正規渠道的“合同”,享有“正常”的法律意義,清田大師看完銀票就不看了,才是真正的“合同”。
在古玩市場,壹塊是壹百元,壹角是十元,壹分錢是壹元。上面的攤主認領了三角錢,也就是30元,肇事者還沒動手,當然要鬧個笑話。
由成語“開門見山”演變而來,壹般形容那些沒有異議,壹眼就能知道的正宗產品。
就是說認真買假冒偽劣的收藏品。
指買假貨花的錢。但在某些場合,收款可以“吃藥”後返還給攤主,雙方協商用壹點錢補貼攤主。即使交了學費,壹般也占10-20%左右的征收。
聰明的買家有時會跟隨他人。比如,如果前者報的價格還是不能打動攤主,後者就會知道這個收藏品的價格下限,後者再買就心裏有底了。前者會“緩沖”後者。
有人在和攤主討價還價的時候,妳插嘴,報更高的價。這種行為是違反規則的,所以妳要等到人家明確表示不會買。
已修復的集合。“新加坡”:對收藏市場上壹些仿制品、邊角料的貶義詞,意為新、假、破。
壹些精明的攤主的銷售方法。故意暴露鎮店之寶不賣,以吸引買家購買其他商品。
討價還價的技巧。買家看到心儀的藏品後,沈默不語,而是專門批評藏品的瑕疵,以達到砍價的目的。
指明眼人知道了寶藏,以較低的價格買了“廣開”的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