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和“左”都含有“制造”的意思,但不能混用。有三個不同之處:
第壹,“做”著眼於產生實物的具體對象或活動,動作性強。比如“做工作”“做衣服”“做作業”。“做”連接現實生活中可以感知的具體事物;但“作”多用於抽象的物體或不產生實物的活動,動作較弱;如:犯罪、出軌、作曲、離別等。
第二,從感情色彩上看,大部分“做”的連接都是中性的東西。如果是客或夢,無所謂好壞;與“左”相連的大多是貶義,如作惡、出軌、欺騙等。
第三,“左”是壹個“全動詞”,也就是說,它可以獨立地作為壹個動詞使用,在應用中體現出完整的動作意義;“作”是壹個半動詞,常與其他動詞連用,表示壹個完整的動作意義,如叫、使、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