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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女應該稱自己為奴隸還是奴婢?

雖然問題看似很小,但真的不容易回答。被認為是“奴婢”的依據是什麽?答案可能是——“不就是演了那麽多影視劇嘛!”或者“就應該這樣!”。但如果真的是問題,就要拿“證據”了。證據拿出來要“響亮”,要有說服力——“哦,真的是這麽回事”,而不是簡單地說“某某電視劇或者某某小說這麽說。”當然,壹部“小說”如果是清朝的小說,並且從其他方面證明非常可信,也可以作為“證據”。

這意味著,“想當然”不壹定是“歷史真實”。舉個比較常見的例子。皇帝在“現實生活”中應該如何稱呼自己?很多人的第壹反應壹定是:“當然——壹定是我。”皇帝自稱“我”,但那是寫在聖旨和其他文件裏的(我不止壹種,還有“孝子”、“崇仁”,見梁章鉅的稱謂)。“現實生活”中應該是怎樣的?答案是,至少對於清朝皇帝來說,他們應該稱自己為“我”。

雍正元年五月初壹(1723年六月三日),雍正帝在養心殿訓話馬蘭口鎮的遊擊隊員董力:

“我會教妳進來,認出妳的年齡。妳出來當官。我的眼睛和耳朵很長。妳好-我知道妳不好-我知道。妳父親當官有好處。像妳父親壹樣當官就行了。不要讓我失望。和壹塊貂皮。”

這是壹位訓練有素的官員經過兩年多的時間寫成的,呈獻給雍正帝。應該說會和他當時真正說的有些偏差,但如果雍正帝用“我”,官方絕對不會寫“我”。當然,還有其他證據證明清帝說的是“我”。學習者早就指出皇帝是怎麽說話的。周紹在他的《至晚隨筆》壹書中直言:“當然,皇帝平時說話,應該和普通人壹樣,‘我’字應該是第壹人稱。”

但這並不意味著清朝的壹切都和今天壹樣。畢竟壹個時代有自己特定的詞語。清朝的太監在皇帝面前自稱“奴才”,皇帝是知道的,當時也確實如此。據陳垣《釋奴》考證,“奴”字由來已久,但“以前稱奴,不稱自稱”。只是到了清代(陳老師1907寫這篇文章,用的是“郭超”)才習慣“自稱”。

這種主張的背後,是清朝壹種非常重要的關系,即“主奴”(主從)關系。在旗號中,各級都有“主子”和“奴才”,但所有旗號在皇帝面前都是奴才,包括皇帝的配偶——也就是說,皇後在皇帝面前也必須自稱“奴才”。親眼目睹清宮慶典的溥嘉在《清宮慶典、祭祀與祭神》壹文中說:“只有皇帝有妻妾向皇帝行禮之禮,宮中沒有。不僅如此,女王在和皇帝說話的時候,應該稱自己為‘奴隸’。按某些老學究的說法,叫“尊合壹”。即任何人都不能大於‘皇帝’,任何人都是仆人。”

人們熟悉的是,八旗的文武百官在皇帝面前也要自稱“奴才”(漢族官員自稱“大臣”)。記得周作人曾在壹篇隨筆中說,嘉慶年間,壹個八旗武官見了嘉慶皇帝,為了表示自己的謙卑,用了“奴才”而不是“奴才”(壹個女子的自稱)。那壹次,嘉慶皇帝也笑不出來,只好用牙咬住嘴唇忍住,連血痕都咬出來了。

“奴”字,按漢語詞典的說法是1,也叫“奴料”。罵人的話有輕視之光。2.家仆和奴隸。《紅樓夢》第三回:“現在我又要做了,我成了妳的奴隸”。3.明清時期的宦官和清朝的文武官員都稱自己是皇帝的奴仆,清朝的旗人家奴也稱自己是主子的奴仆。清朝皇帝有時稱旗官為奴隸。

上面的第三個意思和這裏討論的問題密切相關。至於“清代旗人家奴也自稱為主人家奴”,也有材料佐證。溥傑《憶春宮生活》壹文介紹春宮的“丫鬟”說:“他們壹進府,先派壹個有管理人的本領的“丫鬟”當“嬸娘”。大媽的力量,可以說是無所不知,無所不包。新來的‘丫鬟’首先要在姑姑的嚴格管教下學會做丫鬟的全套規矩:不許對主人說‘我’,必須稱自己為奴才,答應說‘嘿’,如何奉茶……”

至此,宮女在皇帝面前該如何稱呼自己,可以說是呼之欲出。的確,我們也可以把皇帝的家(後宮)看作壹個旗族,它的家奴,無論是男的(包括太監),還是女的(也就是宮女),也應該稱自己為“家奴”。作為清朝“選美女”的壹種,宮女是從奴家中選出來的,屬於皇帝的上三旗。

但問題依然存在:拿出具體證據!可惜我拿不出來。我們不可能指望在今天看到宮女與皇帝對話的直接記錄(幾乎不可能)。就我有限的閱讀來說,我還沒有看到間接說他們怎麽說話的證據。有康熙皇帝針對宮女(官方稱“官女”)發布的訓誡,寫的字很優雅,這裏離題太遠,就不舉例了。

那麽,宮女可以自稱“奴婢”嗎?再看看《漢語詞匯詞典》裏的解釋:1。舊時指失去自由,無償為主人工作的人。其來源包括罪人、犯人及其家屬,以及從貧困家庭買來的。通常男人被稱為奴隸,女人被稱為女仆。2.太監對皇太後的主張。明郎英《七修文稿·六州大事·劉瑾》:“瑾等人呼曰:‘嶽等交通害我,奴婢看不見明日天!”盛《仙宮》:“奴婢高力士見車夫。" .

《現代漢語詞典》和《辭海》對“奴婢”的定義相同。現在我們可以肯定,奴婢是“他說的”,而不是“自稱的”。而“奴”既可以是“他說”,也可以是“自稱”。僅從這壹點來說,宮女從來不在皇帝面前稱自己為“奴婢”。至於真正的“奴婢”,如何在現實生活中自稱主人,則是另壹個問題。

當然,我們也不能把生活看得太死板。在正式場合,皇後在皇帝面前稱自己為“奴才”,但在普通場合或二人世界裏,稱自己為“奴才”是沒有必要或必要的。相反,宦官在正式場合很少說話,比如皇帝接見官員的時候,自然沒有必要自稱“家奴”。同樣,女仆在主人面前自稱“奴隸”也不壹定。

《宮女談錄》是壹本非常特殊而珍貴的書。是壹個在慈禧身邊生活了八年的宮女的回憶(她講給別人聽,別人錄下來,後來發表,中間用了幾十年)。是記錄清代宮女生活的難得資料。我覺得這本書很可信。書中還談到“阿姨”如何訓練他們,如何說話等等。可惜我在演講中不知道怎麽稱呼。翻閱這本書,找到了幾段宮女與慈禧的對話記錄。

宮女對慈禧太後說:“祖上偏心,護著小的(北京話,指年紀小的),好像我們平日裏給了他們多少委屈。”

壹個宮女對慈禧太後說:“我們老祖宗說的是公道話,就像我和春紫菱,笨手笨腳,張口結舌,受了委屈也說不出話來!”(需要指出的是,原著中沒有引號。)

從這些記載來看,宮女們似乎都自稱“我”。這也可能是歷史真實的壹面。

在過去,人們生活中最常見、最熟悉的壹些東西,包括這裏所說的“地址”,很少有人想到要具體記錄下來,有些可能會永遠消失。我們今天看過去的歷史,常常會有這樣的感慨:“當時的人...?"。有些問題真的沒有答案。問題是,我們的後代是否也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