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公告附錄A,損害程度分級原則。
A.3各種損傷因素引起的原發性損傷或並發癥伴有輕傷,不危及生命;左側組織器官的結構和功能中度受損或外觀受到明顯影響。
A.4輕傷、壹級傷或二級傷因素引起的並發癥,不危及生命;左側組織和器官的結構和功能輕微受損或外觀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