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教觀念或思想(內在因素)
2.宗教感情或經歷(內部因素)
3.宗教行為或活動(外部因素)
4.宗教組織和制度(外部因素)
壹個相對完整的宗教是以上四個因素的綜合。這四個要素相互聯系、相互制約。這四個基本要素在宗教體系中有壹定的關系和結構。邏輯上,四大要素在宗教體系中其實有四個層次。
1,基礎層/核心層:宗教觀念(主要是神道觀念)
2.第二層次:宗教體驗(產生於神道觀念的邏輯前提上)
3.第三層次:宗教行為(即宗教崇拜是宗教觀念和經驗的外在表現)。
4.最外層:宗教制度(宗教信仰的結果、信教者的組織、宗教行為的儀式化、宗教生活的規範化和制度化)在宗教制度的最外層,它對信教者及其宗教觀念、宗教經歷和宗教行為起著凝聚作用,保證宗教這壹社會現象作為社會結構的絕大部分存在於社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