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十二屆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14年4月24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10月24日起施行。
擴展數據
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原則
1、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原則
對立統壹,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平衡,促進生態系統良性循環,有利於經濟發展,反過來又為保護和改善環境提供了必要的條件。
2、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
由於環境汙染和危害的特點,要恢復正常是極其困難的,所以我們不僅要著眼於預防,而且要采取綜合措施,積極控制現有的汙染和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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