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雙方均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男女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支付彩禮,因為婚前支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經查明屬於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給給付方造成困難的。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適用,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