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種書寫風格都是典型代表,其中以石造像為代表,圓筆篆以李傳為代表,草書以張旭、懷素書法為代表。書法中所謂的圓和方,主要是用筆的壹種方式,主要體現在有無棱角,即圓和方分別代表圓角和圓角。例如,康有為在解釋圓筆和方筆時曾說?方形筆,圓形筆?,筆拓,是隸書的書寫方法,楷書隸書中經常使用,提筆就包含在其中,繼承自篆書。從筆墨上看,這兩種不同的筆法主要體現在棱角上,其中方筆的筆鋒切入、收筆、轉折快,轉折處因急而清晰,棱角十分分明,而圓筆隱筆鋒收筆背,筆端。以圓代方是行書中常見的規則,介於楷書和草書之間。這是壹種流動性很強的書法,整體寫下來的時候要力求結合。在行書的書寫過程中,明顯的是壹筆轉點畫,但這種點畫不同於方體楷書和篆書的橫縱,而是字與字之間會有絲絲聯系。所以用圓代替方,可以很好的表現行書的特點,圓筆起伏飽滿,圓潤帥氣,比方筆的直挺更合適。同時,用圓形代替正方形,更有利於加快行書的書寫速度。因為方筆以角球為主,運筆時褶皺多,而且主要做三角運動,在力量和畫法上要花更多的時間,明顯要花更多的時間。因為圓筆是圓弧角,主要做圓周運動,非常省時省力,方便攜帶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