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糾紛案件的地域管轄是:因專利侵權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僅起訴侵權產品的生產者而不起訴侵權產品的銷售者,且侵權產品的生產地與銷售地不壹致的,由生產地人民法院管轄;生產者和銷售者作為共同被告被起訴的,銷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265條
因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訴訟,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簽訂、履行,或者訴訟標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有可供查封的財產的, 或者被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有代表機構的,可以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