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成語大全網 - 漢語詞典 - 廣州的市長是多少古代官員?

廣州的市長是多少古代官員?

市長相當於古代的知府,從四品。

縣令,又稱太守,是中國古代地方官的名稱,是國家的最高行政長官。據古代正史《關白誌》的記載,東漢末年,國家由監察區改為行政區,郡守稱之為“周目”,統管壹國軍民。隋代國家高層稱之為“帶刺官”或“太守”,唐宋時正式設立地級地方督撫為“知府”。

元朝廢府設道,道壹級地方巡撫是盧華池,在散府中只擔任“知府”壹職,是盧華池的下屬官員之壹。明代普遍恢復宋制,終於有了以“知府”為名的地方官職。

縣長負責政府的法令,並且總是領導各縣。他的職責是宣布國家法令,治理人民,判決訴訟,檢查叛徒,評估官員,收集稅收和其他政府事務。縣長的職位相當於今天壹個地級市的市長,同樣的人是副市長。

擴展數據

政府的演變

中國很多朝代都設立了“縣令”的職位。

“知府”的官職是“知”與“政”的結合。作為壹級地方行政單位,政府的演變經歷了壹個漫長的過程。

魏晉時期,州刺史擔任將軍壹職。州刺史是文官,將軍是武職。州有自己的衙門和幕僚,將軍也有自己的衙門和幕僚。將軍的衙門叫“府”。

唐代中央政府在首都、京城和皇帝登基前任職的州設立郡縣,如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等。政府的長官被稱為地方長官。

五代沿襲唐制不變,也有類似的做法。

到了宋代,官府的數量逐漸增多。政府隸屬於魯(魯是中央政府與國家之間的壹級行政區劃)。在府、州、軍、獄設置地方長官,府的地方長官是“知府”,以下簡稱“知縣”。

宋代,知府總是領導壹州的軍政,具體權力各州略有不同。因為各地有特殊情況,知府壹般會兼任其他官職,所以邊境州政府的知府可能比壹般州政府有更大的軍政權力。

元代廢府設道,道壹級地方總督為總經理。在分散的政府和下屬政府中都有“省長”的官職。

錯:元朝大儒華池是掌管鐵路、政府、州縣的官員,只關心官員,不管百姓,所以不是長官。

明清時期,省縣之間的壹級行政單位稱為“府”。除了都督和都知府,壹般的知府都叫“知府”,意思是“知道(即主持)某項政務”。知府下有同知、潼關等官員,協助知府處理公務,劃分糧稅、鹽稅、河海防禦、水利等職責。

百度百科-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