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適:
這個字最早出現在商代甲骨文和商代銘文中,其古字形壹般認為像砧板上的兩塊肉。其本義為菜,本義為祭祀名。有了足夠的食物和肉吃,生活自然是愜意的。所以,把它引申為恰當、適當,引申為合適、適當、應該、應該的意思,是恰當的。“易”也從適當、適宜延伸到美、善、義。
文本來源:
甲骨文的“易”字形框架是“氣”。“和”字就像切肉時放在它下面的砧板;在“氣”字的中間,似乎有兩個“Xi”字。這個晚上不是晚上,而是中國古字“柔”的變形。尚承祚在《說文古詩詞考辨》中說:“易與易是同壹個字。”"甲骨文和金文都像餐桌上的肉的形狀."
因此,後人認為甲骨文“易”的本義是用祭祀的方法。大概指的是如何宰殺被害者,帶到哪裏,切成什麽形狀,如何安排祭祀用的肉等等。也許祭肉是壹種美味,祭物是壹種好東西,所以“易”後來被用來表示祭物的名稱,引申為宜。
合適的、舒服的事情當然是要做的,所以“合適”這個詞引申了“應該”的意思。金文與甲骨文相似,祭肉改為“月(肉)”。春秋時期,大象邊緣的弧形與下面的水平分開。《說文》古文之後,斷弧演變為“糜”。
古代漢語的意思:
另《左傳·成二年》:先王統治土地和世間萬物。註:所謂“稻高梁宜豐州,粟黍宜永州”。另壹首詩,周南:齊壹·時嘉。傳:對的人,和諧的意思。又《爾雅·釋書》:宜,事也。詩雅:公屍來顏宜。毛傳:有所為有所不為。
亦《玉器》:當是也,當然是。《李越紀》:習武為時未晚。犧牲名字。書泰誓:類似神,適合埋土。註:祭祀社會是應該的。月月,社交也。《王理誌》:適合社會。註引《爾雅》:發生大事,感動人心,先要有社會的事,這樣懲罰才合適。
州名。遠古時代的土地。代理地在越州,改為益州。姓氏。鄭子通:袁遺桂科,伯通史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