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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壹些關於音樂的基礎知識

音樂可以分為聲樂和器樂,也可以大致分為古典音樂、民間音樂、原生態音樂、現代音樂(包括流行音樂)等等。在藝術類型上,音樂是抽象的,音樂在歷史發展上可以分為東方音樂和西方音樂。在東方,以中國漢樂為首的中國古代理論是以工、商、交、正、於五音為基礎的,而在西方則是以七音為主導的。

擴展數據

音樂的基本要素:音樂的基本要素是指構成音樂的各種要素,包括聲音的高低、聲音的長短、聲音的強弱、音色等。這些基本要素相互組合,就形成了音樂常見的“形式要素”,如旋律、節奏、和聲、力度、速度、調式、形態、織體、音色等。構成音樂家的形式要素是音樂的表現手段。音樂最基本的要素是旋律和節奏。

1.旋律:旋律也叫旋律。音樂的跌宕起伏按照壹定的節奏有條不紊地橫向組織起來,形成壹個曲調。曲調是音樂最重要的表現手段,是音樂的本質和決定因素。旋律的方向是無窮無盡的,有三個基本方向:“橫”、“上”、“下”。

同壹個聲音的方向稱為水平;從低音到高音向上加重;從高音下降到低音。常見的旋律遞進方式有“諧音重復”、“遞進”、“跳躍”。按照音階的相鄰音,稱為遞進,三度的跳稱為小跳,四度及以上的跳稱為大跳。

2.節奏:音樂的節奏是指音樂運動中聲音的長短和強弱。音樂的節奏常被比作音樂的骨架。節拍是音樂中重復節拍和弱節拍周期性、有規律的重復。中國傳統音樂稱拍子為“板眼”,“板”相當於強拍;“眼”相當於第二個強拍(中眼)或弱拍。

3.和聲:和聲包括“和弦”和“和聲進行”。和弦通常是三個或三個以上的音符按照壹定的規則垂直(同時)重疊形成的聲音組合。和弦的橫向組織是和聲進行。和聲具有明顯的強、輕、厚、薄色彩功能;它還具有形成從句、劃分段落和結束音樂的功能。

4.強度:音樂中音的強度。

5、速度:音樂的速度。

6.調式:音樂中使用的音調按照壹定的關系連接起來,這些音調形成以壹個音(主音)為中心的系統,稱為調式。如中國的大調調式、小調調式、五音調式等。調式中的音調從主音到最高音排列形成音階。

7.形式:音樂的橫向組織結構。

8.織體:多聲部音樂作品中各聲部的組合形式。(包括縱向組合和橫向組合)。

9.音色:音色可分為人聲音色和樂器音色。在人聲的音色上,可以分為童聲、女聲和男聲。樂器音色的差異更是五花八門。在音樂中,有時只用單壹音色,有時用混合音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