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通鑒考辨》來說明史料的選取原則和考證過程。當年代和事跡有差異時,都是經過仔細考證的,並註明選擇和選擇的理由。“如有異同,請選壹個明白的人,詳備之,如有彼此之詳,請左收右收,補正為己用,就像《左傳》的敘事風格壹樣。”這是用大寫字母寫的。如果把彼此的日期修改成正文,其余的都在下面註明,那還是記敘文,就當是這個意思了。先註壹書之雲,現在依書求證,或者無證求證,然後據實推,現在依書;如果沒有人去檢驗真假,那麽雲與現在就存在了。正史記載未必有據,雜史小說未必有據。意在“糾正謬誤,以消除未來的困惑”。“再比如陳壽的《三國誌》,記載了周瑜的死期,但沒有記載確切的日期。《鏡報》出版於66年,周瑜於狄鹹建安十五年死於巴邱。司馬光《鏡鑒考辨》說:“據《姜表列傳》載,同年,禹、策死於建安五年,時年二十六歲,禹死於三十六歲,故知今年是也。"
清代《四庫全書總目》評《通鑒考證》:...只需選擇可信的人跟隨,將異同再次指為此書,辯證謬誤,以打消日後的困惑。昨天陳壽寫了三國誌,裴松之註釋。他詳細引用了各種書裏的錯誤文章,折中的就是壹個,就是最好的例子。但是歷史修改之家沒有自己寫過書,為什麽被拿走也很清楚。是的,從光開始。後來李濤的《續如鏡》和李新川的《建炎年間錄》都沿襲了其意。雖散在各條之下,卻是小例,考中得失也是壹。”現代歷史學家陳認為,司馬光的“長編考證法”源於魏晉時期的佛經,而時期註的所謂《三國誌》,又深受當時《內經》及書中註釋的吸收,涵蓋了中國學術史上的壹件大事。而後世的史學批評者,基於所見所聞,並不知道古今學術體系的差異和文風的變化。其實他們喜歡聚同化異,久坐不動,也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