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壹個說英語的人,我已經並且正在被英語“校長”的聰明所壓垮。最近,我讀了世界頂級語言學家史蒂芬·平克的《語言本能》,我終於感到自豪了。那些曾經深感自卑的人,也隨著自己對知識的深刻理解而逐漸融化,但又對那些狂妄的“學霸”產生了些許小小的同情。
接下來,讓我們和世界頂級語言學家壹起粉碎英語“學霸”的傲慢神話。
首先,我們必須介紹壹下《語言本能》的作者史蒂芬·平克,他是麻省理工學院認知神經病學中心的負責人,也是哈佛大學的名譽教授。他的作品兩次入圍普利策獎,被《時代》雜誌評選為全球65,438+000最具影響力人物之壹。他曾兩次被《展望》和《外交政策》評為“世界上最受尊敬的100名知識分子”和“世界頂級思想家”。他是當今世界公認的頂級語言學家和認知心理學家。
這樣壹個超級大咖寫的書,當然把所謂的“學霸”理論拋到了100光年之外。平克在《語言本能》壹書中告訴我們,語言是人類的壹種本能,與文化教育水平無關,更不能引導思維。所謂的“語法”只是壹些人制定的“規則”,而不是語言的自然機制。
下面,就讓我們和平克壹起看看這些被“學霸”統治了很久的歪理背後的真相吧。
誤區壹:學歷越高,越會說話。
英語“學霸”通常自視甚高,認為自己學歷高,英語好,而學歷低的,尤其是本科以下的,自然對英語有所顧慮。這種偏見在篩選簡歷時尤為明顯。事實上,語言與教育無關。
語言學家曾經采訪過教育水平較低的非裔青少年,發現他們的口語表達造詣很高,甚至比教育水平較高的美國成年白人還要好。例如,壹個黑人少年會說“He be working”,這意味著他通常在工作,或者他有壹份固定的工作;“他在工作”表示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正在工作。然而,標準美式英語中的“他正在工作”卻不能做出這樣的區分。此外,像“為了發生這種情況,妳知道這不是黑神幹的那顆子彈”這樣的句子表明,他們在說話時使用了壹整套語法手段,如關系從句、謂語-補語結構和從屬從句,更不用說這個句子相當神學。
有孩子,三歲半甚至更早就能給90%以上含有單數人稱動詞的句子加上“-s”,幾乎不會畫蛇添足,這與孩子及其家長的教育無關。
壹些智障患者,如精神分裂癥、老年癡呆癥、壹些自閉癥兒童和失語癥患者,能流利地說出可靠的句子。有些人甚至更喜歡晦澀的詞語。比如有些威廉綜合癥(鈣調節異常導致的發育障礙)的孩子,在被問及喜歡什麽動物時,不僅能說侃侃,還能說獨角獸、翼龍、牦牛、劍齒虎、禿鷲。普通人只能提到貓、狗、馬、牛等常見動物。
當然,說到英語,即使是學歷很高的人也會說壹些搞笑的、不合邏輯的句子,比如“壹個人開著車在公園道上,壹個人停在車道上”,“壹個人在重演,壹個人在戲裏朗誦”,這也是語言學家經常拿英語開玩笑的地方。
誤區二:語言決定思維。
英語“學霸”通常教學渣用“英語思維”思考,而不是“漢語思維”。其實,思維並不是由語言的類型決定的,而是我們大腦裏早就有了壹套“心語”。
用語言反駁思維的謬誤是很容易的。比如嬰兒,還不會說話,所以當然不會用文字思考,但是可以很快學會各種生存技能,可以和大人交流,甚至可以學習各種語言。有很多藝術家在創作時不需要語言,甚至只有擺脫了語言的束縛,才能更接近靈感,更好地思考。
人的思維並不依賴於英語、漢語等語言,而是依賴於“心語”的“思維語”。它還用符號來表達概念,用符號的排列來對應“誰對誰做了什麽”。但“心語”比普通語言更復雜,以區分不同概念之間的邏輯差異和相互關系。“心語”比普通語言簡單,因為它要在極短的時間內處理海量的信息。其實掌握壹門語言,就是把“心語”翻譯成壹串單詞,或者壹串單詞翻譯成“心語”。
其實,在我們出生之初,大腦中就有壹套“心理詞典”和“心理語法”。正是在他們的幫助下,我們可以在年輕時與成年人交流並學習第壹語言。神經學家和遺傳學家發現了“語法基因”和“語言器官”的線索,這也為“語言本能”提供了更多的證據。
誤區三:語法語言很可怕。
英語“學霸”通常會教渣渣註意語法,不要犯語法錯誤,以此來顯示自己有文化,而不符合語法的句子在他們眼裏就是“沒文化,可怕”。其實我們通常認為語法只是壹種人為的規則,我們就是在用這些人為的遊戲規則來評價別人的遊戲能力。
平克在書中對上述現象進行了精彩的諷刺。他說,我們正在觀看壹部紀錄片,這部紀錄片展示了自然界中各種野生動物的精彩生活。但影片的解說詞說:熊貓用錯了拿竹子的手,海豚的遊泳方式不對,猴子的聲音不統壹,山雀的窩不倫不類...如果換成受人尊敬的知識分子用語法對人頤指氣使,這不就是形象嗎?
我們上面說過,語言是人的本能,我們的大腦裏早就有“語法基因”,但和後天強加的“規則”有些不同。這裏有兩個概念需要區分。壹種是“規定性的規則”,即我們在學校學的語法,規定人們應該如何說話。另壹個是“描述性規則”,描述人們說話的方式。這兩個概念完全不同。描述性規則更接近“語言本能”,但也深受“規定性規則”的影響。
所以我們每個人說的話,可能是合乎語法的(從語言機制的角度),也可能是不合語法的(從規定性的角度)。不矛盾,因為這是兩套規則。就像壹個賽車手,雖然遵守了自然的物理規律,卻違反了當地的交通法規。
事實上,在平克看來,語言壹直在進化,我們應該與時俱進,從人類心智的復雜性中捍衛語言使用的根本動因。從提高溝通效率的角度來看,那些多余的“規範性規則”應該刪除。含蓄的俚語不僅繼承和拓展了壹些亞文化,也為主流語言的發展和更新提供了新鮮素材。
當然,口語和文字寫作有很大的不同。口語是短暫的,以即時交流為目的,夾雜壹些流行語也無可厚非。但文字寫作需要用語言表達復雜的思想,需要經過深思熟慮,清晰得體,更有利於思想的傳播和保存。
結論:既然語言是本能,那我們還有什麽理由不自信地說話呢?
語言是人的壹種本能,與教育程度無關。它不能決定思維,但它是不斷進化的。不管我們正在學習多少種語言,除了我們的母語,我們都應該自信地大聲說,認真寫。從興趣出發,遵從內心,發揮本能,挖掘潛力。敞開心胸接受那些表面的優點,睜開深邃的眼睛,洞察那些思想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