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科學理論的過程。每個科學理論都是從壹個假設開始的。科學假說是對不符合當前公認的科學理論的無法解釋的事件的解決方案。換句話說,根據韋氏詞典,假設是壹個未經證實的想法。如果積累了足夠多的證據來支持壹個假說,它就會進入科學方法的下壹步,即所謂的理論,並被接受為對壹種現象的有效解釋。
坦納進壹步解釋說,科學理論是觀察和事實的框架。理論可能會變,或者解釋的方式可能會變,但事實本身不會變。坦納將這壹理論比作科學家保存他們的發現和觀察的籃子。隨著科學家了解更多,包括更多事實,這個籃子的形狀可能會改變。例如,我們有足夠的證據表明,隨著時間的推移(進化),種群中的特征變得越來越普遍,因此進化是壹個事實,但關於進化的整體理論,我們認為所有事實的結合方式可能會隨著對進化的新觀察而改變,坦納告訴《生活科學》。
理論基礎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將理論定義為“對各種現象的廣泛而自然的解釋”。理論是簡潔的、連貫的、系統的、可預測的和廣泛適用的,往往是許多假設的綜合和概括。
任何科學理論都必須建立在對事實進行仔細而理性的檢驗的基礎上。事實和理論是兩回事。在科學方法中,可觀察和/或可測量的事實與科學家對事實的解釋和闡釋理論明顯不同。
它是科學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帶有觀察結果的陳述。壹個好的理論,就像牛頓的引力理論壹樣,是統壹的,也就是說它包含了有限數量的解題策略,可以適用於廣泛的科學環境。壹個好的理論的另壹個特點是,它是由許多可以獨立檢驗的假設形成的。
科學理論的演變不是科學方法的最終結果;壹個理論可以被證明,也可以被否定,就像假說壹樣。收集的信息越多,預測理論的準確性就越高。“KDSP”和“KDSP”理論是進壹步完善科學知識和收集實際應用信息的基礎。科學家利用理論來發展發明或找到治愈疾病的方法。
有人認為理論變成了規律,但理論和規律在科學方法中的作用是不同的。定律是對自然界中觀察到的現象的描述,在每次測試中都有效。它不能解釋為什麽某件事是真的;只能說明這是真的。另壹方面,壹種理論解釋了在科學過程中收集的觀察結果。因此,雖然法律和理論都是科學過程的壹部分,但根據全國科學教師協會的說法,它們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方面。
壹個很好的例子說明了理論和規律的區別,比如格雷戈爾·孟德爾。孟德爾在研究中發現,在不同的後代中,兩種不同的遺傳特征會彼此獨立地出現。然而,孟德爾對DNA和染色體壹無所知。直到壹個世紀後,科學家們才發現了DNA和染色體生物化學“孟德爾定律”的化學解釋,”羅斯·胡爾曼理工學院生物學和生物醫學工程副教授彼得·科平格說。直到那時,T.H .摩根和其他研究果蠅的科學家才使用染色體遺傳理論來解釋獨立分類定律。今天,這仍然是普遍接受的孟德爾定律的解釋(理論)。
額外資源
國家科學教育中心:科學工作中事實、理論和定律的定義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什麽是佐治亞理工學院:什麽是科學?印第安納大學:教授科學的本質肯尼索州立大學:科學、法律和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