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以前稱為工人。目前是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職工。
職工也指在我國的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
員工,多為企業中的行政、業務人員,主要存在於法人企業中。員工也反映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雇傭合同關系,比如某公司的員工,但某大廈(環衛)的員工很少。壹般來說,員工是包含在職員之內的。
擴展數據
1.從屬性上看,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勞動者包括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能夠拿到“工資”的,本質上是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包括與用人單位簽訂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壹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還包括與用人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各種形式的臨時工、學徒工等勞動者。試用期的勞動者也屬於員工的範疇。
2.從範圍上看,職工存在於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其中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合資企業、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外資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等的職工。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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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