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不開心的人。不快樂的人只是過著簡單的生活。這些人大多是父母逼的。父母會覺得自己到了壹定年齡,應該結婚了。這時候他們就會通過相親找到壹個對象。他們的願望並不強烈,只是滿足父母的願望,對相親對象沒有感情。他們甚至抱著湊合的心理,並不是因為相愛而結婚。
先說幸福的那種。雖然相親是被迫的選擇,但是妳也會遇到鬥雞眼的人。這些人都是相親中對自己非常滿意的人,有的是外貌,有的是身材,有的是內在美。總之,相親對象符合找對象的要求。如果對方也和妳鬥雞眼,那妳們就有愛情了。當妳步入婚姻殿堂,兩人會越來越甜蜜幸福。
所以,至於相親在壹起的人會不會幸福,完全是因人而異。當然,不對視的人是不可能有幸福的。彼此對視的人會有那種愛,那種相投的愛,那種對彼此的依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