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治是指古代官員,尤其是地方官員管理和統治人民的方式和成就。放寬,它涉及到官員的教育、選拔、任免、考核、監督、獎懲等諸多方面。從這個意義上說,官僚主義也是官員的統治,或者說是官員行政。官、吏或官是各級官員的統稱。但古代的官和官也有自己特殊的含義。官員壹般指有等級、地位高的官員,沒有等級的,如書吏、官職等,稱為官員。官員是中國古代官僚體系中非常重要的壹部分,人數多,問題多。當官的多是讀書人,讀的是儒家經典,很多實際的東西沒學過,也不清楚;官員是特權階層,不熟悉情況。具體的政務他不太關心,也不想太關心。具體的事情由官員處理。官員往往有壹定的任期和升遷,而官員常年在本部門工作,熟悉事務和各種關系。所以官員在官僚體系中非常重要,他們甚至可以操縱政治事務。他們的問題最多,也最難管理。他們往往在官員管理的腐敗中起到很大的作用。這裏把官員和官員的問題放在壹起,至於壹些屬於官員的特殊問題,先不涉及。官員分為文官和武將。這裏只說公務員和武官的壹些特殊問題,先不涉及。
壹、中國古代官僚制的概況。
中國古代統治者非常重視官員管理,甚至“管官”比“管人”更重要。韓非子甚至主張“管官不待人”,這是中國古代政治的壹個特點,是由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官僚體制決定的。專制集權政治是中國古代歷史的壹大特色。自戰國秦漢以來,中國的封建社會是以地主經濟為基礎的。地主占有土地,轉租給農民,收取地租,主要是壹種經濟剝削關系。地主都散了。作為單壹地主,直接從政治上統治農民,難度更大,力度也不夠。與中世紀的歐洲領主不同,他們擁有自己的行政權、財權、司法權和軍權。因此,地主階級的政治權力集中在他們的總代表——皇帝身上。皇權是最高的,唯壹的,絕對的。但是皇帝不可能直接統治和管理人民,而是依靠各級官員來管理和統治。就像壹個金字塔網絡,皇帝在上面,各級政府和官員在下面,人民在下面。官僚的權力是皇帝給的,官僚對皇帝負責。這種力量很大,幾乎壹切都是統壹的。比如戶籍制度之嚴格,在世界歷史上是絕無僅有的,而且具有極強的強制性。君主制和中央集權制也存在於其他古代國家,如古埃及、波斯、拜占庭、後來的奧斯曼帝國、俄羅斯等。,但沒有像中國這樣完整而嚴格的官僚機構。自17和18世紀以來,歐洲壹直存在專制君主政體和官僚機構。它的基礎和中國不壹樣。其君主專制是貴族、平民、僧侶制衡的產物,也是現代民主制度下文官制度的前身,與中國古代不同。
(壹)中國古代官僚制度的完備性和嚴密性。
中國古代官僚制度的完備性和嚴密性如下:
1.有明確的指導思想
重視官員的“德”,也就是對官員的教育。教育從小就開始,包括學校,主要是教儒家經典中的政治思想和節操。選官要以此為標準,考試也要以此為標準。而且,官員也有“教育”民眾的責任。這是中國古代官僚制的壹個重要特征。
2.對官員有具體的規範和標準。
先秦經典《左傳》中說,據說是舜法的臯陶法規定“昏、墨、賊、殺”就是官員不明不白,貪得無厭,亂用刑法。另壹方面,清正廉潔、公正執法是為官的基本要求。永遠都是這樣。也就是之後的“清正廉明”、“公道正派”,當然還有其他。為官有了越來越具體的規範和要求。出土的雲夢秦簡有官書《為官之道》,此後的詔令、戒律、法律也包含了這方面的許多內容。唐宋以來,私人著述較多。東漢大儒馬融寫的《忠義經》,主要是針對當官的和想當官的人。還有各種各樣的“官諺”,從宋朝到清朝都有。具體到如何破案,與上級、下級、奸詐官員打交道,甚至與仆從、長期追隨者打交道。
3.法律法規有詳細規定
中國的法律,主要是刑法,是中國法律體系的壹個特色,其中相當壹部分是對官員執法犯法的懲罰規定。
4.有專門機構負責公務管理。
其中,相對獨立而強大的建議制度也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壹大特色。中國歷史悠久。專制集權的官僚政治自秦漢以來延續了兩千多年,關於官僚政治的記載非常豐富,這是中國的特色。這其中的教訓很多,可以借鑒。我們以唐朝為例,勾勒壹下古代吏治的方方面面。之所以選擇唐朝,是因為它處於中國封建社會的壹個承上啟下時期,各種制度從秦漢的粗糙多變中趨於定型和完備,並為後世所繼承。當然,後世也有所改變,趨於嚴格。就官員貪腐的材料而言,唐朝沒有後世那麽多具體。晚清官場腐敗,有兩部小說值得壹讀:李的《官場現形記》和吳的《二十年來所見奇景》。雖然是小說,但確實反映了當時官場的腐敗,而且取材於真實的人和事,可以增加壹些感性認識。
(二)唐代官員管理的情況
1.指導思想
唐朝是隋朝以後建立的。隋朝建立時,形勢非常好,但被第二個皇帝楊迪的暴政所摧毀。以農民起義為開端的唐朝,以唐太宗為代表的統治者有壹個非常明確的想法,就是要接受前朝覆滅的教訓,處理好官民關系,這和西漢初年的統治者是壹樣的。不同的是,西漢初年,統治者提倡黃老的“無為而治”,而唐朝初年,統治者采用的是儒家的“仁義之治”。為了“化繁為簡”,少管稅收,少管刑法,多管節約,恢復和發展生產,穩定社會秩序。唐太宗清醒地認識到“官貪”是隋末農民起義的重要原因,而清官是實施上述政策的重要環節和保證。為此,針對“人少官多”的弊端,大力省省縣,削減內外官,節省政府開支,減輕百姓賦稅負擔。重視清官的選拔,尤其是地方長官的人選。唐太宗曾在屏風上寫下地方長官和大臣的名字,名字下面都註明了。廉的升遷“得其正邪之跡於官,以備熱心”,並派官員巡視全國,以收官吏,懲治貪官。他“對官員的貪婪深惡痛絕,枉法收錢的人不會被赦免。”..同罪,放重法”。然後,打開妳的心扉,變得開放,變得可接受。就這樣,隋末混亂破敗的局面很快得到改變。幾年之內,農業大豐收,逃戶回鄉,四夷落家,人口眾多,牛馬被棄,物價下跌,商旅再無被劫,壹派常空的祥和繁華景象。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貞觀之治”。但很明顯,唐太宗重視吏治及其各種措施。
2.官員的選拔和任命
自西漢開國以來,官員的選拔任用並沒有壹定的制度。以後實行考察制,人才主要靠地方官員推薦。標準是德和才,尤其是德。這個標準太抽象,不固定。另外地方官自己知道推薦,也沒有標準衡量。這樣壹來,就產生了很多弊端和欺詐。到了東漢末年,他們到了“養士,不知書,養孝,離父而居”的地步。魏晉南北朝,沿襲門閥政治,通過等級高低來達到不同的官職,結果是“上品無貧,下品無勢家”。從隋朝開始實行科舉制度,到唐朝是壹條大線。壹直延續到清末,通過考試選拔官員,考試的內容主要是儒家經典。標準具體,方法公平。更多的人可以自己通過考試,做官的途徑得到了拓展,這是壹個很大的進步。問題是儒家經典的觀念和現實的政治生活和做官的能力有相當大的距離。考試的方法,在唐代是“貼經”,即填空,純粹是知識的記憶。印象最深的考試是進士,重視詩詞賦,但那只是顯示了考生的文采,而不是學習之道。明清考試是八股文,框架嚴密,內容僅限於“代聖賢言”,不允許有獨立見解,更脫離實際。唐代科舉,走後門求人是公開的。宋朝以後有抄名字的制度,但還是很難杜絕作弊。在清朝的幾次重大科舉考試中,很多考官被處死,更多的官員被定罪發配。唐代通過科舉考試的人,只是獲得了做官的資格,成功的人仍然要通過吏部的“體、言、文、判”考試,考核其做官的能力,才能任用。此後,這種做法逐漸消失。總之,科舉相對於茶居、九品是壹種進步的制度,但要選好行政人才還是比較難的。科舉只是唐代以後選官制度的主流,茶局和九品鐘政的遺風壹直不變。推薦、私約、門影依然是重要方式。至於花錢買官,自西漢以來就連綿不斷,清末濫捐更是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此外,地方官員直接任免下級官員的方法壹直延續,由非官方官員的下級官員直接行使權力,這是最多余、最難處理的,也是官員管理最難的壹個方面。官員管理腐敗的壹個原因是科舉之外出身的官員,科舉出身的官員不壹定能幹,往往依賴下屬官員,包括清朝的“老師”。在當時的條件下,科舉並不能真正起到優化人才、保持政府廉潔、遏制腐敗的作用。
3.官員評估
唐朝的官員每年有壹次小考,每四年有壹次大考。特科吏部考試部負責日常材料,部長主持考試。有統壹的考核內容和評價標準(很復雜,沒有編制),分為九個等級,其中諂媚貪利者為下等(可以註意到古代官員歷來重視貪汙賄賂),以考核官員俸祿的升降。認真執行是個好主意,但如果敷衍了事,官官相護,以權謀私,那只能是文采飛揚,是腐敗的壹種表現。
4.官員監督
監察制度是中國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官僚制度的壹大特征。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最高權力集中在皇帝手中,其運行依賴於龐大的各級官僚體系。皇帝對這個機構和官員的控制、防範和監督是必然的。監察機構壹般直屬皇帝,在官僚體系中相對獨立,地位高,權力大。它有權直接視察,接受投訴,彈劾官員,處理案件,甚至“風聞”。不僅有監督官員的權力,還有行政權力和司法權力,並且有各種規定保護這些權力不受幹涉(當然也有各種規定限制這些權力的濫用)。秦、西漢時期,中央監察的禦史職位很高,是副丞相,地方上也有相應職能的官員。然而,禦史的職責很多,掌管的事務也很雜,只有禦史才專司監察。西漢中期,設立了壹個來自李思的上尉來監督京畿,十三個秘書處部門在全國各地巡邏。秘書處提出了六個問題,其中五個是針對地方官員的。唐朝的監督渠道很多,很多政府機構內部和相互之間都有相互監督的功能。特別監察機構分臺、諫兩部分。諫官負責給皇帝出主意,討論政務得失,往往既不太痛苦,也不太有效。禦史臺對於皇帝監督官員非常重要。禦史是皇帝的耳目,直接向皇帝負責,甚至說可以“代皇帝巡狩”。唐朝朝廷分為三庭:朝廷專司糾正中央官員,朝廷巡視紫禁城,朝廷監督朝廷,分頭巡視各郡。明清時期,禦史被稱為都察院,所有的官員都是禦史。地方長官和州長還擁有帝國顧問(副)的頭銜,並有權監督他們的各級官員。審查人員,尤其是巡視各地的審查人員,權力很大:壹是可以直接受理人民群眾的投訴,甚至可以向上級部門舉報。二是可以獨立辦案,不受地方官的幹涉,可以與司法機關聯合辦案,也可以直接辦案,包括抓人、取證、審訊、定罪、行刑(有時死刑可以先審)。第三,監督範圍很廣,行政、軍事、財政、司法甚至官員生活方式都可以控制。宋代以後的禦史,尤其是巡檢司,重點是受理申訴、查辦案件、平反冤獄,即官員執法、枉法。宋代以後,人們對清官的褒揚和褒獎,往往集中在這壹方面。第四,溝通民情,在中國封建社會,人們指責官員以下犯上,有很多限制。到了唐朝,官方越是上訴,大部分都不能接受,會被鞭笞,讓妳先受以下罪的懲罰。後來去建議投訴,限制少了。甚至建議巡視地方,卡“放”出來,放手接受。第五,正因為如此,對監察專員的要求、任免、處分都特別嚴格。
5.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
法律有明確規定。尤其是在懲治貪汙賄賂方面。中國古代特別重視官員受賄問題,受賄必然枉法。臯陶為舜立法時,強調“昏、墨、賊、殺”。唐太宗註重清官的選拔,痛恨官員的貪婪。“官僚主義的弊端,。明太祖朱元璋說,貪墨無非就是(貪汙)、(挪用)、(防賊)、(行賄)、(收受下屬財物(包括禮品)、“索取”、“勒索”,非法為下屬和人民服務。還規定官員不準經商放貸,不準通過代理人經商,不準其家屬在其管轄範圍內經商放貸,不準利用職權參與對外貿易活動。此外還有官員回避制度,地方官員回避籍貫,中央高官近親回避京畿,中央高官子女回避監督訓誡官員,親屬回避同部門工作。官員犯罪,追究其上級和同事的連帶責任。關於行政效率的提高,法律上也有明確的規定。公文流轉有時間、日期限制的,超過處罰就犯拖延、扣發罪。“貞觀之治”為唐代的吏治開了壹個好頭,但到了晚年,他所奉行的“治道”原則並不十分講究,個人的奢侈享樂開始顯現。當高宗皇帝,尤其是武則天到來時,政治形勢發生了幾次變化。這壹時期,武則天有大量非制度化的官員,告密、刑訊之風無處不在。武則天主要打擊上層反對她的政治勢力。唐太宗打下的開明官僚的基礎還在,制度化的運作大體可以遵循,保證了唐朝在這80年間保持上升態勢。武則天之後,中宗皇帝、衛皇後、太平公主操縱國事,吏治懈怠。玄宗即位後,努力治理整頓,任用賢臣,清除冗員,加強制度化運作,以確保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唐玄宗開元年間,唐朝達到了繁榮的頂峰,但社會矛盾卻在繁榮的外衣下逐漸孕育。天寶年間,玄宗從勵精圖治走向庸懶享樂,朝政不修,奢靡無度。“錢谷之分,苛求向下,名目不盡”,各種制度開始腐敗,服務被雕琢剝離,官員管理從松弛走向腐敗。楊貴妃的哥哥、國務院總理楊郭忠擁有四個以上的外交職位,這些職位由私營部門決定。0“軍務,事務托胥吏,賄賂上線”。促成了安史之亂。安史之亂後,唐朝開始衰落,吏治狀況越來越差。雖然幾任皇帝大臣都想改變這種局面,但都無法扭轉這種趨勢。文宗改革因政變失敗,玄宗稱帝時稍有好轉,不久又惡化。社會危機的增長與官員管理的腐敗是同步的。到了後期,劉寫了壹封勸諫信,引用“官有八所得,國有九失,民有八難五行”,大部分屬於官僚主義的問題。“官有八所得(收入)”分別是:在我們這個時代做出改變,用錢買官,各種顏色都很優秀,從軍人文,假頭銜入官,變假為真,阿諛奉承求進步,不勞而獲。收入主要來自官員貪汙受賄。就用錢買官而言,歷史是傑作。河東大官王鄂,用幾千萬美元償清遺產,謀求宰相之位。即使是沒有任何官方資格的富商郭,也能以數百萬美元買下壹個秘書處。上述貪汙受賄的錢主要來自官員,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貪汙受賄。
“國有九斷”:其中有四條屬於官營,如賄賂公職人員、酷吏、賦役不均、民多食少稅等,其余五條屬於社會問題、自然災害等。“民有八苦”:五事屬官僚,官苛、稅繁、乞錢、流竄紀律性差、無理積怨。(逃):其次,土地被奸臣侵占,土地“五人去”,以土地兼並為首,兵敗。最有力的兼並是官員。例如,宗彜罷官時,在家中開辟良田、菜園,官僚周衛在江陵有七萬堆糧食,被稱為“五谷豐登之人”。這不是貪汙受賄得來的嗎?結果人民走了五次沒有回來,八次沒有幸福,九次沒有國家所有,八次沒有官方獨立。皇帝在上面,地主分散,官員直接控制百姓,百姓直接受官員的苦。腐敗的官僚引發了農民起義,引發了社會危機,並導致了唐朝的滅亡。“天高皇帝遠,人少眾多,如何看待?”不僅唐朝壹天打三仗,官員強迫百姓造反,壹般朝代都是這樣。總的來說,唐朝的吏治開始還不錯,後來逐漸變質,包括幾次大起大落,最後壹發不可收拾,與王朝的興衰是同步的。這種情況,中國歷史上幾個比較長的朝代,如漢、唐、明、清,壹般都是這樣,這似乎有壹個規律性。從制度上看,從秦漢到明清,從粗到全再到嚴。各個朝代官僚機構的情況和問題大致相似,但各有特點。比如西漢內外朝任用酷吏(包括治吏和打擊地方豪強);東漢外戚與宦官的權力與鬥爭: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門閥政治;唐朝後期,諸侯割據,宦官朋黨爭鬥,相互勾結。宋朝的官僚機構從壹開始就是懈怠的;元朝時,蒙古人做官,但並沒有治理好,也不需要漢族士人,以至於壹切政治事務都由下屬官員掌控,這是歷史上官員發揮作用最大(大多是壞作用)的時代。明朝中期以後,皇帝昏庸荒淫,不理政事,宦官大亂。清朝滿漢官員的統治和胥吏、師爺的作用等。三個朝代的宦官在官員管理中的作用特別不好,就是東漢,唐朝,明朝。在這幾個漫長的朝代裏,宋朝的情況有點不壹樣。宋朝是割據統壹的,沒有經過壹場強大的全國範圍的農民戰爭。因此,宋朝最高統治者首先考慮的是如何不削弱專制皇權,如何不再次分裂割據政權。在這裏,首先要管的是軍隊,其次要管的是官員。他們不是以“治官”來“治民”,而是只著眼於“治官”,防止和限制官員權力過大。因此,他們采取各種措施限制官員“重內輕外”和“重內輕外”的權力,加強對官員的監督。另壹方面,讓他們得到做官的好處,甚至養他們,防止他們鬧事造反。宋代冗兵、冗官、冗費十分突出,官僚機制從壹開始就如此懈怠無力,也是罕見的。就這樣,宋朝的官僚從壹開始就不怎麽樣,以後越來越差。嶽飛有句名言,有人問他天下如何才能太平。他說,如果公務員不愛錢,軍官不怕死,世界就太平了。當時正是金人入侵的危機時刻,天下並不太平。可見,文官壹向愛財,武官怕死,這在當時是普遍現象。過去,官員被稱為好官、能幹官、清官、“清官”、清官、酷官。這個詞是在宋代從民間興起的。包拯,第壹個正直的官員,出現在宋代,綽號“包青天”。他的事跡有些是真的,更多的是民間傳說。“沒有關節,”當時的人說:閻羅鮑老。金人緣問詩:誠為第壹難。壹開始看到的是壹個清官。"執法的公正性和誠實性不受賄賂的影響."藏家見之司空見慣,只從明政府,賄賂相加,那叫壹個清官,連個青天。藍天之外,是黑暗。人們都那麽渴望清正廉潔,清正廉潔的官員又那麽少,可想而知,貪官和貪官壹樣普遍。
第三,古代官僚制可以借鑒。
中國歷史上的吏治有很多地方可以借鑒。讓我們列舉三個:
(壹)重視官方管理
在中國歷史上,對官僚制度的重視似乎是世界歷史上絕無僅有的。道路、綱領、政策制定出來之後,古代中國好像早就意識到了。“幹部決定壹切”的成敗,涉及到朝代的興衰,問題出在官員的定位上。在中國古代,官員是“奉君之命,授於民”,即奉皇帝之命管理和統治人民,對皇帝負責,而不是對人民負責。管理是為了統治,統治第壹。治理和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使人民能夠很好地支持統治者。正所謂“無君子以待野人,無野人以養君子”。“百姓作為器皿,把貨物傳給韓愈,甚至說了這樣壹句殺人不眨眼的話:當小米和麻被生產出來的時候,這件事就在他們上面了。如果人民不能生產小米和麻,不能制造器皿,不能傳財傳貨為人民服務,就要受到懲罰!”官員對皇帝負責,而不是對人民負責。他們是牧民的官員,像牧群壹樣餵飽人民,而不是公務員、公仆,甚至不是美國人口頭上常說的那種雇傭關系。官員是用納稅人的錢雇來的,必須為納稅人工作。所以中國古代官僚制最高最好的指導思想是儒家的“民本”(而不是現代的“民主”)和“仁政”。唐太宗對此應該有最深刻的認識,並盡力付諸實踐。他反復說,“君主也是船;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荀子、魯《春秋》中也有,水載壹舟,《知望》中記載)“君靠國,國靠民,民刻為臣,猶割其肉以填其腹,腹飽而死。君富則國亡。正是基於這種儒家的“民本”思想,也是中國封建統治者進步思想的局限和局限。是它的結果,這個“貞觀之治”也是中國古代官員管理的壹個高峰。是封建政治所能達到的極限,也是當時人們所期待的“國富民安”的太平盛世。但是,這只能在各種情況下出現,屬於特殊情況。絕大多數皇帝和官僚做不到或者反其道而行之。
(B)重視對官員的培訓和教育。
中國古代重視對官員的培養和教育,尤其是政治思想和道德操守的教育。問題出在教育內容上,因為官員的定位,從根本上限制了教育內容。能力培養不足也是其很大的軟肋。他通過考試做官,但明清八股文完全脫離了政治現實,被視為做官的“敲門磚”。官員壹動手,磚頭就被扔到壹邊。壹個重要原因是對具體的官方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