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抄襲是否屬於侵權要看情況:判斷抄襲有兩個標準:壹是被抄襲(剽竊)的作品是否依法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第二,抄襲者是否使用他人作品,超出了“適當引用”的範圍。關於“適當引用”的數量限制,我國《圖書期刊保護試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明確規定:1,“非詩歌作品的引用不得超過2500字或者被引用作品的十分之壹”;2.“引用壹人或者多人作品的,引用總量不得超過本人創作作品總量的十分之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