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孟頫(fǔ),浙江吳興(今浙江湖州)人,南宋末年元初著名的書法家、畫家、詩人,人稱“元人之冠”。
他學識淵博,多才多藝,他的文藝創造了壹代風氣。與歐陽詢、顏真卿、劉公權並稱為“楷書四大家”,傳世著作有《洛神賦》、《重江圖》、《秋郊飲馬》等。
趙孟頫於寶祐二年九月十日(1254 10十月二十日)生於(今浙江湖州),繼秦之子趙之後。第五個祖先是宋孝宗的父親,修安王諾趙子洛,第四個祖先是王充趙伯貴。因為孝宗在湖州給了趙伯貴壹座宅邸,他的後代就成了湖州人。
趙孟頫的曾祖父趙世宗、祖父趙錫堅、父親虞照也都是南宋的官員,官銜都相當高。生母李,生母邱。爺爺去世早,沒有孩子,他奶奶就把他當繼承人了。趙孟頫是趙和陳的第七子。他十壹歲時,父親去世,生母監管他。
元代重用:
元二十三年(1286),元朝欽差大臣程聚福奉詔,尋訪隱居江南的宋朝大臣二十余人,趙孟頫為第壹人,被單獨引見入宮見元世祖忽必烈。忽必烈看到趙孟頫才華橫溢,容光煥發,宛如神仙中人,非常高興,就讓他坐在妳李之上。
當時朝廷剛剛設立尚書省,命趙孟頫起草詔書頒布。忽必烈看完聖旨,大加贊賞:“我說出了心裏想說的話。”朝廷召集數百名官員到刑部討論制定刑法。所有人都認為任何人受賄到200元的鈔票都應該被視為死罪。
趙孟頫認為處罰過重,因為鈔法自創立以來的幾十年間大幅貶值,用貶值的鈔票來決定人的生死是不夠的。有人看他年紀小,又是南方人,不了解元朝的國情。他被指控反對紙幣定罪是為了阻礙紙幣的普及。趙孟頫也理直氣壯地反駁,指出:“刑法關乎生死,必須分別權衡。我被要求參加審議,我不敢什麽都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