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概念不同
狹義的財務是指商業價值的計算,通常以損益和財產計算為對象;廣義上是指資金的使用和籌措,對資金的運動進行連續的、系統的、全面的核算和監督。審計是指具有超然地位的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檢查和評價的壹種經濟監督活動。
(二)工作重點不同
財務管理是指組織資金運作和處理財務關系的管理,以如何管錢為中心,主要以資金管理為主導,全面實施以量化考核為主要因素的財務約束機制,為管理當局的決策提供依據。審計側重於對企業經營活動的評價,不局限於對經濟活動的合規性和合法性的監督,而是從人員、內部控制、環境、資源等方面進行監督。現代企業制度下的審計重點是驗證和評價企業的效益。
(三)監督的內容不同
財務監督是指運用價值形式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控制和調節。與財務部門其他業務整合,受It制約,不獨立。審計監督不僅檢查財政資金的運行情況,而且根據審計證據,通過綜合分析形成審計結論,提出審計報告,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評價。金融監管主要是日常業務監管,是更低層次的監管和控制。審計除了審計會計數據,更多的是與財務相關的經濟活動,是壹種更高層次的經濟監督活動。
二,財務與審計的關系
(壹)內容是監督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
財務不僅要反映企業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還要監督這些業務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偏離企業的經營目標和經營軌跡,是否符合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審計還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各項內部控制制度的規定,以會計數據為前提和依據,檢查企業反映的會計數據和經濟業務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因此,審計本質上是對財務監管內容的重新監管,對財務認定內容的重新認定。
(二)目的是促進企業改善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在管理過程中,財務人員需要及時向管理當局反映並提出改進建議,以提高管理水平。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也會發現企業的管理弱點。通過向管理當局出具權威的審計報告,提出建設性的審計意見和建議,促進企業進壹步加強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三)範圍涉及企業內部控制制度。
在企業財務的日常管理過程中,壹般需要事先制定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以保證財務活動的有效運行,保證財務信息的可靠性,防止和發現相關人員的舞弊、腐敗等違紀違法行為,從而保證企業各項資金的安全和完整。在審計過程中,為了提高審計效率,保證審計效果,審計人員還應涉及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對其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合規性測試。
財務和審計作為經濟管理工具,是企業經濟監督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誠然,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系和區別需要我們在實際工作中理順和正確處理它們之間的關系。
壹是在思想認識上提高對財務審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審計工作的範圍日益擴大,其在經濟工作中的保護、示範和促進作用越來越充分地顯示出來。在現代國際國內經濟環境下,尤其需要明確審計的獨立性,廣泛宣傳審計的重要性,提高審計機構和人員的地位。
二是部門分工要分開設置,職責明確。目前,大多數單位都單獨設立了審計部門,但仍有相當壹部分單位將審計納入財政部門的管轄範圍,在財政部門設立審計崗位或審計辦公室,使得財政與審計界限不清,職責不分,極大地限制了審計職能的作用,損害了審計的獨立性,使審計機構或人員形同虛設,缺乏實質性意義。
第三,在合作關系中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財務管理是審計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做好財務管理有助於審計工作的開展,做好審計工作又會促進財務工作。但也有人認為“審計就是找財務茬”。所以財務人員不願意積極配合審計人員的工作,甚至情緒化。這就容易導致財政和審計部門關系緊張,不利於審計工作的開展。管理當局應盡力提供有利條件,使兩者和諧相處,密切配合,審計工作將貫穿財務管理工作的始終。
第四,加強人力資源中財務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的培養。財務監管和內部審計人員首先要有“立場”和“行為”。打鐵需要艱苦的工作。財務審計人員要加強政治理論和法律學習,在業務素質上下功夫。同時,加強審計人員配備,實現崗位分工專業化、業務技術專業化和知識結構多元化,使內部審計成為企業管理機構中不可或缺的機構,在事前或事中發揮審計的“謀士”和“衛士”作用,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