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的封建莊園制稱為莊園制(見西歐封建莊園制),中國的礦田制稱為井田制(見井田制)。兩者在體制和功能上基本相同,受同壹經濟法支配。領主為了剝削農奴制,要分壹部分自己的土地,以土地的形式分給農奴;另外還有壹部分直接屬於自己,叫做公地,作為實現自由勞動的場所,這個公地的剩余勞動產品(和農奴的其他貢品)用來建立領主經濟。因此,領主制經濟由兩種經濟成分組成:領主經濟和農奴經濟。兩者是對立的,是壹種剝削與被剝削的關系;但兩者是相互依存的。壹方面,沒有領主經濟就不可能有農奴經濟,因為農奴的土地是領主給的;另壹方面,如果沒有農奴經濟,領主經濟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因為領主的公有土地完全是由農奴無償勞動經營的。這種土地制度是封建經濟的核心,壹切封建關系,特別是人身依附關系和相關的意識形態都是從這裏衍生出來的。農奴之所以對領主有人身依附關系,是因為農奴的主要生產資料土地是領主給的,所以他們要接受勞動和納貢作為報酬。具體的剝削方式就是馬克思所說的:“直接生產者每周用壹部分耕種實際上屬於他的土地,每周的其他日子在地主的土地上無償地為地主勞動”;在這裏,“財產關系必然同時表現為直接支配和從屬,所以直接生產者就表現為不自由的人”(《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89-890頁)。各種封建關系,特別是上下級關系,都是這種基本關系的表現。
關於中國是否存在封建經濟,學術界觀點不壹。有人認為景甜制度是封建經濟的壹種形式,而春秋以後,這種封建經濟逐漸轉化為地主經濟。也有人認為中國沒有封建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