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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真理?

問題1:什麽是真理?如何理解真理?什麽是真理?

真理是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

如何理解其中的道理?

客觀性:真理是客觀存在的,真理所包含的內容是獨立於人的意誌的。

(2)唯壹性:無論人們在認識壹件事物時可能得出多少種結論,只有壹種符合客觀實際的認識才是真理。

(3)絕對性:任何真理都是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都包含著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內容,是無條件的、絕對的。

相對性:在壹定條件下,人對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正確認識是有限的。第壹,任何關於真理的知識,都是壹定範圍內整個客觀世界中某些領域、事物、過程的正確反映。任何真理都有時間的相對性和空間的相對性。其次,任何對真理的理解都只是對具體事物近似到壹定程度和水平的正確反映。

⑤絕對主義和相對主義:絕對主義誇大真理的絕對性,否認真理的相對性。絕對主義認為人們得到的壹切真理都是絕對真理。人獲得的真理是永恒的,窮盡了所有人對客觀事物的認識。絕對主義否認真理的發展。

相對主義誇大了真理的相對性,否定了真理的絕對性。相對主義否認絕對真理,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否認客觀真理,從而把真理變成主觀武斷的東西。相對主義抹殺了真理的客觀標準,不可避免地混淆了真理與謬誤的界限。世界上沒有真相。

⑥終極真理:人類對客觀世界的認識處於不斷提高的過程中。通過實踐-理論-再實踐-再理論的無限漫長的過程,逐漸消除時間、空間、範圍(深度)的限制,離終極真理越來越近。然而,終極真理並不存在。人類對自然的認識是沒有止境的。

問題2:什麽是真理?真理是我們能夠在* * * *範圍內預測現象的最高自然規律,它是客觀存在的,無法用系統論本身的邏輯來證明。不可預知性使人對真理的自然絕對性規律產生信念,成為指導行動的最高準則。當認知超越了原有的* * *,就會產生新的真理來指導行動,原有的無法證明的規律就會在新的* * *中得到證明,成為原有的定理。真理通常被定義為與事實或現實壹致。然而,沒有壹個真理的定義被學者們普遍接受。真理的許多不同定義已經被廣泛討論。很多與真理定義相關的話題也是無法獲得* * *知識的。什麽可以被恰當地稱為真或假?什麽樣的測試可以確定真相?我們如何知道真相?如果真理存在,它是主觀的還是客觀的,是相對的還是絕對的?真理作為壹個概念,是有嚴格的定義,還是定義的模糊性不可避免?

真理是哲學家在面對人生的意義和問題時無法回避的概念。很多哲學家都自稱代表真理,但他們之間可能毫無共同之處,甚至針鋒相對。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也聲稱自己的觀點就是真理。尋求真理也許是人的本性之壹,但有意識地區分真假,始於巴門尼德對“真理之道”和“意見之道”的區分:“真理被視為永恒不變的”,這也是對真理最通俗的描述。亞裏士多德第壹次思考真理,近代幾乎所有的真理理論都可以追溯到他。玄學記載了他的名言:“說的不是什麽,沒說的就是什麽,這是假的;沒錯,說的就是什麽,沒說的就不是什麽。"

有重大的實體性理論或強有力的理論把真理看作是事物、現象、事物或人類對自然的壹種體驗,這種理論認為有關於真理的重要內容值得談論。這些理論提出的觀點壹般被哲學家認為適用於在某些方面人類互動中觀察到的廣泛事件,或者為人類經驗中與真理概念相關的問題提供重要而可靠的解釋(因此得名“強理論”)。最近,出現了所謂的收縮理論或最小值理論,它基於這樣壹種想法,即應用於語句的術語“真理”並不決定關於語句的任何重要事情,例如語句的性質。“真實”只是壹個標簽,壹個表達贊同、強調觀點或形成某種概括的談話工具。

公理是壹個不能被證明或決定對錯,但被設定為不證自明的命題。因此,它的真理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並被用作推論和推斷其他(理論上相關的)事實的起點。畢竟,在不斷需要證明的情況下,因果關系不能無限追溯,而是需要止於沒有證明的公理。公理通常簡單直觀,如“若a = b,則a+c = b+c”。

所有的科學命題都必須具有可證偽性,不能為假的理論不可能是科學理論。這就是著名的科學哲學家卡爾?波普爾在《猜想與反駁》壹書中提出的概念。在科學和哲學中,可證偽性被用來表達壹種源自經驗的表達式的屬性,即這些結論必須允許邏輯反例的存在。作為對比,它包括形式或數學表達式,如重言式(由於定義的原因,它總是成立的),數學公理和定理——這些表達式不允許邏輯反例的存在。壹些哲學家和科學家聲稱,所有源自經驗的假設、命題和理論都不是科學的,除非它們允許反例的可能性。

不存在所謂“客觀條件下真正可行的理論”,這只是壹個想象的概念。因為當壹個理論提出後,人們需要用實踐來檢驗它,但這將是壹個無止境的檢驗。如果壹個理論在現實中被驗證壹次、兩次、十次、壹百次,都不能證明這個理論永遠是對的;只要有壹天出現反例,理論就會被推翻,那就是可證偽性。

客觀規律是人們主觀認識世界的產物。人把自己的理性放入自然。我們依靠理性來整理我們在認識自然的過程中學到的知識,總結出所謂的規律,但那些規律並不是自然本身,它們只是我們分析判斷的結果,或者說...> & gt

問題3:什麽是真理?什麽是真理?什麽是哲學?10是我的理解,不壹定正確。。

原因就是為了這件具體的事情。這件事有原因,那件事也有原因。這個東西的原因是不好用,那個東西不好用。。

哲學是沒有具體結果的真理。哲學是哲學真理。哲學是關於矛盾的,所以哲學有兩個結果。這兩種結果都是合理的,需要當事人自己把握和權衡利弊。。

真理用在全世界就叫真理,用在人類社會就叫真理。。

所以,愚蠢的人和壹根筋的人能明白道理,卻不能明白哲學。只有達到壹定智慧水平的人才能理解哲學。。

但是,只有人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無知的人和聰明的人都可以明白其中的道理。比如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歷史發展的動力。愚蠢的人以為這句話是指他。他代表人民,越窮的人越代表人民。但同時富人也認為這句話代表了他,因為社會發展的目的是讓人更富而不是更窮。。

所以,人不是為真理而戰,而是每天都在為真理而戰。妳說妳有道理,我說我有道理,但是不管我們怎麽爭論,都是哲學的問題,都是哲學的問題。妳為哲學的結果而戰,我為哲學的結果而戰。。

什麽叫不合理?

不講道理就是不說實話,連實話都不說。但哲學是包羅萬象的,包括不講道理的人,但不在哲學,而在善惡。這裏不談,那就長了,沒完沒了。。

補充:

世界上的道理是壹樣的,但世界上同時存在兩種原因。好人有好人的道理,壞人有壞人的道理。兩者都是可行的,所以世界上既有好人也有壞人。這就是待人接物的道理。。

但是科學中的真理是壹個定理。沒有兩個結果,只有壹個結果,即是或否,這是超越哲學的,但它從哲學中脫穎而出,然後又回到哲學的控制範圍,所以是真理。真理並沒有超越哲學,而仍然在哲學的控制範圍之內,所以是有時間限制的。只有道超越了哲學。。

比如,只有人民才是歷史發展的動力,這是壹個真理。地震、洪水、幹旱、天災讓妳的歷史倒退,妳想推也推不動,所以待人接物的道理是有條件的,是有時間和生命限制的。。

問題4:什麽是科學真理?科學研究的目的之壹是尋求和追求科學真理。這個過程通過“科學理論”來體現。那麽,什麽是科學真理呢?從目前的科研情況來看,真正知道科學真理是什麽的人並不多。所以,有那麽多奇形怪狀的理論,可以堂而皇之地登上科學主流的寶座。讓人遺憾的不是知道科學真理的人少,而是很多人從來不考慮“科研院所必須追求科學真理”這個問題。更多的人在追求轟動世界,讓人無法理解的“科學理論”。以搞理論為目的搞科學研究的人,永遠不會考慮什麽是科學真理。但是,不以追求科學真理為目的的研究是沒有科學意義的。因此,認真思考和認識“什麽是科學真理”的問題是非常重要的。其實科學真理很簡單,它是對客觀存在的完整理解和描述。這種理解和描述越完整,就越接近真相。反之,越是不完整,越是偏離真理。技術必須是具體的。具體來說,可以是本地的。而且理論是抽象的,抽象必須來自整體而不是部分。因此,真理存在於整體之中。比如我們討論體育,可以用這樣壹個場景:張三向李四跑去。李四站著不動。根據單位時間內它們之間距離的變化,可以計算出張三的移動速度。但從技術角度來說,不需要確認實際跑者是張三還是李四,只要測出單位時間內他們之間的相對距離變化即可。所以,技術上,我們可以用相對性原理來處理這個問題。即使把這個過程理解為李四動(與張三相對),結果也是正確的。但是,相對性原理不能用於這壹過程的“科學理論理解和描述”。因為科學理論追求的是科學真理,而科學真理是對客觀存在的完整認識和描述。既然是完整的理解和描述,就不能忽略其他相關因素。比如動量與能耗、環境因素的關系就不容忽視。在這個過程中,張三有氣勢,消耗體力,而李四既沒有氣勢,也沒有體力。如果現場有建築物或者電線桿,李四和這些東西的距離沒有變化,但是張三和這些東西的距離有變化。綜合考慮所有因素,我們可以得出,在這個過程中,張三是運動的,李四是靜止的。這些狀態是絕對的,不是相對的。理論上,李四不能理解為相對張三運動。如果他們兩個撞在壹起,那壹定是張三,而不是李四。這是壹個“對與錯”的結論,而不是壹個純粹的數字結論。這種“正確”(是與非)的結論,是不能用相對性原理得出的。所以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技術追求的是“準確”,而理論追求的是“正確”,也就是真理。沒有對客觀存在的完整認識,僅僅從對局部現象的認識是不可能獲得科學真理的。從兩個物體的相對運動來看,牛頓計算萬有引力的公式是正確的。但那只是局部的技術正確,而不是科學的理論正確。牛頓的理論並沒有完全描述所有的客觀存在。只要分析壹下與萬有引力現象相關的其他自然現象,就會看到牛頓的理論存在無法糾正的根本性錯誤。比如從重力加速度的來源來說,重力加速度是由質量場決定的:g=GmD。重力加速度的確定過程與任何“力”無關。相反,“萬有引力”的存在與重力加速度密不可分。所以,重力加速度和引力的因果關系是:加速度是“因”,力是“果”。再比如,我們知道自由落體是壹種失重現象。所謂“失重”,就是“失去重力作用”的過程。既然失去了重力的作用,就意味著自由落體的過程是壹個不受重力影響的過程。雖然不受重力影響,但仍以重力加速度的形式自由下落。這是牛頓的理論無法解釋的。所以牛頓的引力理論並不是來自於對客觀存在的完全理解,而是來自於對客觀存在的部分片面理解。因此,在牛頓的引力理論中,只有“普遍性”是正確的,除此之外的其他方...>;& gt

問題5:什麽是真理?真理是客觀事物本質和規律的正確反映。真理是壹個從局部到整體、從相對到絕對的深化發展過程。任何真理都是全面具體的。檢驗真理的唯壹標準是社會實踐。真理在與謬誤的比較中存在,在鬥爭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