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樂起源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美國。從音樂體系來看,流行音樂是在美國流行音樂結構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如丁邦祥歌、布魯斯、爵士樂、搖滾樂和索爾音樂。其風格多樣,形式豐富,壹般可以指爵士、搖滾、靈魂樂、布魯斯、雷鬼、說唱、嘻哈、迪斯科、新時代等城市化的流行音樂。
流行音樂,翻譯自英文流行音樂。按照對漢語詞匯的膚淺理解,所謂流行音樂,是指結構短小、內容通俗、形式活潑、情感真摯,為群眾所喜聞樂見,廣為傳唱或欣賞,流行壹時甚至流傳後世的器樂和歌曲。這些音樂和歌曲植根於公共生活的肥沃土壤。因此,它也被稱為“流行音樂”。
但是,這樣的定義可能會使不屬於流行音樂的音樂,如《國際歌》、《義勇軍進行曲》、《馬賽曲》、《洪湖水浪濤》、《歌唱祖國》、《東方紅》、《南泥灣》,僅僅因為它們也在群眾中廣泛流傳,就被歸入流行音樂。另壹方面,那些明明是流行的音樂,卻因為無法傳播而被排除在流行音樂之外(這在流行音樂中也是相當多的)。顯然,流行音樂並不總是受歡迎的,流行音樂也不僅僅是流行音樂。
參考資料:
流行音樂(壹種音樂風格)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