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克裏斯托弗是眾所周知的。這部成長小說的主角以音樂家貝多芬為原型。從表面上看,這是壹個關於克裏斯托弗壹生不斷奮鬥和成長的故事,但實際上這是壹個強大的運動。小約翰·克裏斯托弗住在德國的壹個小鎮上。他每天都住在籠子裏。他逐漸失去了對生活的熱情,這就是運動的開始。有壹天,他突然看透了德國小鎮的隱居和陰郁,受夠了德國人虛偽的理想主義。他冒著生命危險逃到了法國巴黎。這就是運動的發展,他表現出他的活潑,變得充滿激情。之後,他遇到了他壹生的朋友奧利維爾,在此期間,他寫了《大衛》。然而,上天捉弄人,奧利維爾在五壹示威中被殺。這時,他又遇到了老朋友葛拉齊亞,這是運動的高潮。晚年的克裏斯托弗過著“隱居”的生活,離開了奮鬥和激情,這就是運動的終點。
羅曼·羅蘭對音樂的熱情造就了如此偉大的作品。他曾經寫過壹篇短文叫《音樂》,裏面說:“生命飛逝。身心如流水般流逝,歲月鐫刻在老樹上。整個有形的世界都在消耗和更新。不朽的音樂,只有妳永遠在那裏。”他曾說:“在我的壹生中,音樂占據了我。是我的初戀,也可能是最後壹次戀愛。我愛它就像女人愛孩子壹樣。”
美國作家菲茨傑拉德簡直就是“爵士樂”的化身。這已經不是喜不喜歡的問題了。音樂和作家已經融為壹體。他是美國“迷惘的壹代”的代表作家,也是“爵士時代”美國年輕人的代言人。《了不起的蓋茨比》是他的代表作。小說的主人公詹姆斯·卡茲本出身貧寒,有壹個“美國夢”。在這期間,遇到了他心愛的黛西,更加堅定了他實現美國夢的決心。最後,經過不懈的努力,他成為了百萬富翁,並改名為蓋茨比。他的愛人已經和壹個女人結婚了。他不肯放棄,買了黛西家對面的別墅,整天想著黛西變心,無法自拔。有壹天,黛西開車撞死了丈夫湯姆的情婦,湯姆嫁禍給蓋茨比並殺死了他。整個故事在壹種“爵士樂”的氛圍中展開,充滿了輕松和即興。他愛,他富,他樂,他死,那麽不經意,那麽流動,仿佛沒有什麽令人驚訝的,甚至連“取景”的橋段都沒有讓讀者感受到壹個尖銳的“轉折”。妳可能會想到迪卡普裏奧的《了不起的蓋茨比》,而壹部“爵士”電影正好符合原著的氣質。
菲茨傑拉德在對音樂的處理中體現了“雙重演奏”的原則,以此來表達他對社會現實的分裂感。作者不僅沈迷於爵士樂即興創作,還聽出了其中的弦外之音——“美國夢”的幻滅。這種“雙重性”帶來了雙重視角,與爵士樂的變幻莫測完美和諧。
美國女作家麥卡勒斯的情況不同。起初,她是以音樂神童的身份出現的——6歲時,聽壹遍就能彈奏出壹段旋律,65,438+00歲時,每天彈奏李斯特、肖邦、貝多芬。嫉妒有才華的人,給她生病的身體讓她追求音樂成了泡影,但音樂卻壹直陪伴著她。她融入了美國藝術圈,有很多音樂人的朋友。他們談論音樂,盡情歌唱,這壹切都讓麥卡勒斯感受到了音樂。她的愛人、作曲家和小提琴手大衛·戴蒙德評價她說:“她演奏得很美。她的聽覺敏銳而準確。她太愛音樂了,以至於彈某個和弦的時候都會發抖……”當被問及她放棄音樂投身文學的經歷時,“她堅持說她沒有放棄音樂。她生活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寫作和音樂的雙重表現,她鐘愛的音樂壹直是她小說的重要組成部分。”
她用貝多芬來形容米克,壹個誌向遠大的女孩。“音樂從壹端搖擺到另壹端,就像上帝在黑暗中行走。這就是她,米克,在炎熱的陽光和黑暗中充滿野心和計劃,這音樂就是她!”此時,音樂應該播放。
與以上三位相比,昆德拉有點“與眾不同”。他本人是小說家,但對音樂有非常專業的理解。現在,他是壹個不折不扣的樂評人。他對小說藝術中音樂的看法令人驚嘆。難怪,如果妳了解他的生活,妳就會知道這位先生年輕的時候曾經是壹位爵士音樂家。"在我25歲之前,音樂總是比文學更吸引我。"
另外,他從來不像普魯斯特那樣用音樂串起時間線,沈浸其中;也不會像羅曼·羅蘭(romain rolland)那樣對音樂推崇備至,在描述音樂的時候恨不得把所有的修辭都用上。至少在他的作品裏,浪漫主義是沒用的。他總是壹針見血,簡單、準確、直接,寫作和談論音樂也是如此。但他天馬行空的風格在描述音樂的時候恰到好處。音樂有翅膀,在哲學、文學、藝術、生活中自由飛翔,時而敏感細膩,時而高深莫測。
請聽聽他是怎麽說的:“壹首交響樂或壹首奏鳴曲樂章的順序,總是由沒有寫在紙上的快慢樂章交替的規律決定的。”這幾乎自動表明它們是悲傷的音樂和快樂的音樂。這些感情的對比很快就變成了壹個悲傷的框架,只有大師們才善於征服它。.....我欣賞肖邦的奏鳴曲,即第三樂章為葬禮樂章的奏鳴曲...他跟隨壹個活潑的最後樂章走向葬禮進行曲。.....第四樂章很奇怪:極輕、極快、極短,沒有任何悠揚的音調,絕對沒有感情...這兩個動作湊在壹起,哽住妳的喉嚨。這是非常獨特的。“很方便。
村上春樹也不甘示弱。據說他收藏的唱片足以讓壹些音樂人大吃壹驚。小澤征爾說:“他喜歡聽交響音樂會和爵士音樂會,他也在自己家裏聽唱片。他甚至知道很多我從未聽說過的事情。真的很神奇。”有人統計,村上小說中的曲目不下100首,樂手有數百人,堪比音樂“收割機”。
不僅如此,他對音樂和文章也有自己的見解:“文章就像音樂壹樣,也可以通過字、句、段、硬與輕、平衡與不平衡、標點與語調的組合來營造節奏感。如果音樂的品味不夠好,這些都做不好。”
在《挪威的森林》中,他寫道:“此時,飛機平穩著陸,禁煙燈熄滅,BGM音樂從天花板上的擴音器中輕輕流出。那是披頭士的《挪威的森林》,但我不知道是哪個樂隊演奏的。壹如既往的,這個旋律依然激蕩著我的心情。不要!遠比過去更猛烈,搖著我,搖著我。“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中國有很多這樣的作家,比如張愛玲。在談及音樂時,她口口聲聲說自己“不太喜歡音樂”,但隨後她又說:“所有的音樂都是悲傷的。”這是壹種見識。張愛玲的《傷逝》已經是* * *學問了。似乎她認為自己不喜歡音樂是因為音樂太像自己了。傷心難過不是沒救了嗎?她用了壹個負片來降低這種“悲傷”的濃度,這樣讀者大概就不會太沮喪了。文章壹開始沒有談音樂,只是回憶了顏色和氣味。經過詳細描述,“音樂和音樂不壹樣,音樂總是離開自己,去別的地方。它去了哪裏,似乎誰也不能確定,到了之後就過去了,然後就是尋找和寒冷。”這壹次,音樂出來了。原來前面只是序言,還挺經典的。
她說:“我最怕的是啞林,它像水壹樣流動,我生命中所執著的壹切都流走了。胡琴好得多,雖然他是荒涼的。他到了,總像個北方人的“話又來了”,長途跋涉依然回到人間。”這顯然不是外行人說的。
她最喜歡的古典音樂家不是貝多芬和肖邦,而是巴赫。她評價巴赫的音樂“沒有宮殿般的精致、廟堂精神或英雄主義,裏面的世界繁瑣卻得心應手”。她用自己獨特的想象力描述了巴赫音樂的境界:“在船艙裏,墻上的掛鐘滴答滴答地擺動;用木碗喝羊奶;壹個拿著裙子的女人詢問她的敬意;綠色的草原上有有思想的牛羊和沒有思想的白雲;沈重的喜悅像金色的婚禮鐘聲壹樣響亮地響起。”用歐洲鄉村簡單溫馨的場景再現巴赫音樂的意境,令人著迷。
王蒙說他離不開音樂。他說音樂是他生活的壹部分。如果說張愛玲對音樂的“愛”是壹種“暗戀”,那麽王蒙就是“熱戀”。然後他說:“音樂有時是我工作中非常重要和壹流的壹部分。”
我們來看看《熱戀》的證據:《組織部》裏有壹首《意大利隨想曲》。在《布裏》中,主角在新婚之夜用歌聲回憶他們與過去歲月的生活與道路。《春之聲》和約翰·施特勞斯的圓舞曲同名,《夜雨》就像壹首鋼琴小品。
他居然意識到:“我意識到小說的結構應該是這樣的,既分散又統壹,多樣又和諧。”有時有大師和時代,有時又碰撞,糾纏,不可分割。有時候,突然調了調,換了樂器,好像又是壹個聲音從天而降。小說也是如此。寫完四萬字,妳就可以突然擺脫這四萬字的情節和人物,寫壹個乍壹看和前四萬字似乎沒有關系的人和事。但慢慢的就和主題、主旋、主線扭在壹起了,產生了壹種開放、自由的感覺。狄更斯的小說,比如《雙城記》,就很擅長運用這種結構方法,我從音樂中得到了靈感。所以,對於文學作品的結構,我們不僅要想象它,認識它,掌握它,還要感受它。"
“沒有音樂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壹個不熱愛音樂的人也不是完全熱愛生活。”
莫言呢?他也有自己的音樂方式。他的音樂來自大自然。
“我小時候在田裏放牛,騎在牛背上。壹陣寂寞襲上心頭,突然聽到頭上的鳥兒在淒美地歌唱。我忍不住擡頭看看天,天像海壹樣藍,很憂傷。我孩子的心變得很細膩委婉,有點像針尖,又有點像絲。我感到壹種莫名的情緒在我心中湧動,有時像壹群魚搖搖擺擺地走過,有時又什麽也沒有。所以,好聲音不壹定能給人帶來歡樂。音樂,其實就是喚起人的感情——?溫柔、迷戀還是激情...音樂是能讓‘人心之湖’泛起漣漪的聲音。”
“除了鳥叫聲,還有牛的叫聲。老牛“克裏斯提尼”叫小牛,小牛“克裏斯提尼”去找老牛。牛的叫聲讓我的心又寬又厚。還有風的聲音,春雨的聲音,三月的半夜青蛙呱呱的聲音,都像刀削木頭壹樣留在我的記憶裏。當我再大壹點的時候,我會聽當地的歌劇《強茂》。男聲女聲都是哀婉的,仿佛這個地方的人自古就浸在苦水裏。然後聽了樣板戲。明快的節奏能讓我的腿隨著節拍抖動,而樣板戲卻觸動不了我的心。”
與莫言相比,余華是壹個重度音樂愛好者。從早年單純的音樂,他與音樂結緣,甚至壹度想把魯迅的《狂人日記》譜曲。後來,他從音樂中感受到了“愛的力量”,“就像熾熱的陽光和涼爽的月光,或者像壹場風暴,來到了我的心裏。我再壹次發現,人的心永遠是敞開的,喜歡開闊的土地,願意接受陽光和月光,願意接受冰雪的到來。他坦言,最初接觸音樂和購買音響設備都是“附庸風雅”,和朋友聊天可以“假裝”。據說馬援很不喜歡這樣的行為,他也沒有刻意表現出自己有多懂音樂。但隨著對音樂理解的深入,這個初衷竟然是另壹條寫作之路。
“確切的說法是,我註意到了音樂的敘事,我開始思考巴托克的方法和梅仙的方法。在他們的作品中,我可以更直接地了解藝術的民間性和現代性。”此後不久,我在肖斯塔科維奇第七交響曲第壹樂章的敘述中聽到了輕快的力量。“(加德納和蒙特威爾第合唱)似乎只用壹個小故事的結構和長度就表達了文學中最無盡的主題。”余華正在努力探索新的寫作方式。通信寫作和音樂就是其中之壹,他的成功和失敗就更不用說了。單單這種追求是很少見的。
劉索拉可謂是“天生的”,既是作家又是音樂家。壹本《妳別無選擇》開啟了80年代“現代派”小說的創作潮流。而且她寫這部小說的時候也是在寫音樂。她說:“我寫這本書是因為有些感覺——學習音樂的感覺——對音樂有壹種宿命論的感覺。《別無選擇》是壹種關於音樂的宿命論,妳想擺脫都擺脫不了。學了五年,才知道音樂就是這麽深的海。原來妳在音樂學院期間只是涉水。原來音樂不是妳進音樂學院之前那種壹點點的歌或者調。”這是她對音樂的理解。
“每個人都很有個性,藏不住什麽。就是出來不炫耀。那時候好像我們的每壹天,每壹分鐘的對話都是關於音樂的,不聊音樂的時候也能感受到周圍壹種興奮的氣氛。下課後我們壹起打球,或做遊戲,或爬山,或跳舞,我們能感受到那些人無時無刻不在爆發的能量。上課辯論,對每壹段音樂都有感情,永遠有激情。那時候會經常聽對方的作品。今天我就來聽聽妳的,幫妳聽聽哪些音妳沒有處理幹凈。妳明天可以幫我查壹下我的。有時候聽完對方的話也會感動。也有不怎麽說話的人,但是在他的腦子裏,可以看到他的大腦在不停的思考,總有各種各樣的激情,這麽久都是這樣的環境。”這說明了音樂對她意味著什麽。“妳別無選擇”是劉索拉音樂的壹種表達方式。“妳別無選擇”,所以我說了。多麽流利啊。
這些作家並不都是“懂”音樂的,但他們在聽音樂、談音樂、寫音樂的時候都是在處理“無”,這在功利的時代是難能可貴的。從“無”的角度看,寫作和音樂是壹樣的,都是“無用”的。但這種“無用”不是“無為”,不是渾渾噩噩敷衍了事,也充滿了人生的初衷。無用之用,大有用處。有些人靠寫作賺錢,過著奢侈的生活。有些人單純,不為外物所動。有人靠音樂發財,開演唱會賣專輯,成為當紅人物。有些人背著吉他在街上唱歌,或者只是和朋友聊天。兩種態度,兩種生活。